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43.960, 2.23, 5.34%) 公告编号:2016-021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有关情况:截止同德实业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同德实业持有福斯特非限售流通股 3,021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7.51%。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同德实业自 2016 年3月14 日至 2016 年 6月3日止已完成此前公布的股份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价格区间为33.58元/股至37.97元/股,减持总量为400万股。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同德实业持有福斯特非限售流通股2,62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52%。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福斯特”)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同德实业”)《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通知》,现将其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等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的有关情况
截止同德实业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同德实业持有福斯特非限售流通股 3,021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7.51%。
根据同德实业《关于拟减持福斯特股份的通知》,福斯特披露了同德实业减持股份相关计划,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6 年2 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东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数量、减持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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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同德实业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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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减持对本公司的影响:同德实业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德实业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未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