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我市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8个旗县纳入国家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实施范围。据了解,在2020年之前,该项目重点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该项目的实施,开启我市实施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新模式,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了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