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十三五”期间,以光照条件好的35个国定贫困县为重点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7月28日-30日,省发改委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崔合柱带领工作队员,与临县扶贫办相关人员及光伏发电技术人员一起深入临县碛口镇墕头、寨则山、高家塔、马家洼、前后山、马杓峁、尧昌里和陈家垣等8个帮扶村,实地考察各村集体建筑屋顶及荒山荒坡情况,为在贫困村建设小型光伏电站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光伏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收益,将给农户长达20年以上的长期收益,从而帮助农户实现脱贫和致富。实施光伏扶贫,既可以让贫困群众直接受益,又可以促进贫困地区投资增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利扶贫又利发展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