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县登记备案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7个,项目装机容量合计249.5千瓦,设计年发电量63.1万千瓦时,预计年发电量52.1万千瓦时,项目自发自用比例均达60%以上,余额电量并入国家电网。该批项目的建设,充分利用了农户闲置屋顶资源,将农户资产、资源变成资本,减少了农户的用电开支,余电售卖又让农户拥有了额外的稳定收入,开拓了农村居民增收渠道,让农户得到实惠。
下一步,县发改局将继续大力宣传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广清洁能源、助力节能减排、促进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同时,深入探索光伏扶贫新路,将自然人光伏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工作深度结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