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宁城20兆瓦结合设施农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16-03-30 来源:本站编辑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节能宁城20兆瓦结合设施农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当地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宁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大双庙镇巴里营子村

建设规模:20MWp

计划工期:120天(从下达开工报告起至竣工验收);保证2016年6月30日前并网,保证业主得到政府补贴。

招标范围:中节能宁城20兆瓦结合设施农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内容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具体包括:

2.1 工程设计内容:光伏系统、并网系统、厂区规划、农业设施等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农业种植方案设计;工程全部设计和项目概算(包含输电线路,包括66kV升压站及并网输出线路)、厂区排水系统、进厂道路及厂区内道路等);所有变配电区设备、光伏区设备、控制室设备、全站电力及控制电缆、光缆、66kV升压站、输电线路及对侧变电站间隔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全场区组件清洗管路、全场区视频无死角监控等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及外协;项目经济分析(包括电站系统、农业种植);其他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册》。

按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开关站及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第三方实验室)及支架基础抗拉拔试验,全场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第三方,如:市级电网公司、气象局)等其他相关的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所有测试费用总承包方均应在投标时考虑在内,不管总包方在投标时是否单列该项费用,业主都认为报价总费用中已包含此项费用。

2.2 设备及材料采购内容:所有光伏电站及所有施工涉及的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生产区设备及材料、光伏变配电区设备及材料、全站电力及控制电缆、光缆及所有工程辅助材料,并网线路和变电站间隔改造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采购;备品备件等相关采购;总承包选择的主要设备、材料要满足TUV认证的要求且须在2015年中节能光伏设备入围名单中。

2.3 施工内容:站区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外线及变电工程,所有调试和厂区规划等,站区内所有土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综合控制楼、水泵房、深井泵房、蓄水池、配电室、二次设备室、SVG室、门卫室、进场道路、办公区硬化及绿化、围栏、厂区绿化、组件清洗管道系统、排水系统、视频监控、标示宣传牌等)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备品备件和工器具、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2.4其他:工程界定、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2.4.1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当地公共电网(接入系统、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功率预测控制、自动化信息等均包括在工程范围内),并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含并网验收、专项验收和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办理等);

2.4.2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力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业主方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要求 :

(1)资质要求:

a. 电站施工方面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设计方面资质: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按照当地电力基本工程和国家对地面光伏电站验收的相关要求,如为区外企业,则自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区外企业在区内施工、设计备案等电站验收所需要的各项手续。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两年内均不得连续亐损。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施工及设计企业注册资本金均要求达到5000万以上。

(3)业绩要求:

a.电站施工方面业绩要求:必须近两年至少具有3个20MWp以上(含20MWp)单体光伏电站土建或机电安装施工经验或近两年内累计达到80MWp以上光伏电站土建或机电安装施工经验(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及发包人盖章的确认文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设计方面业绩要求:必须近两年至少具有3个20MWp以上(含20MWp)单体光伏电站设计经验或近两年内累计达到100MWp以上光伏设计经验(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及发包人盖章的确认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太阳能电站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太阳能电站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太阳能电站施工经验附合同复印件。

(8)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规模的要求。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现场施工时要保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持证上岗。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代表主体投标的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出三个;同时达到3.1条款的各项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人和联合体成员的在投标截止日前90个日历天内的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3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一方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再参加投标。联合体报名时应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4.特别提示

4.1本项目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汇票和业主保贴承兑汇票;

4.2组件、逆变器、支架、变压器等主要设备业主有权签订三方协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3月29日至 2016年4月5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郝 亿(经理)

电 话:010-58977683

传 真: 010-58977952

手 机:15510675816

邮 箱:haoyi0825@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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