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鸣:弃风与否最终应让市场来决定

发布时间:2016-07-08 来源:《中国发电》

  国家能源局2月发布的2015年风电产业发展情况显示,2015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728小时,风电弃风限电形势加剧,全年弃风电量3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5%,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随着智能电网的发展优化和风机设备适应性的提高,为何弃风反而愈演愈烈呢?本刊记者专访了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教授。

  记者:主要是哪些原因造成了现在弃风比例的增加?

  曾鸣:现在弃风比例越来越大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现在用电需求低迷,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容量的发电都富余,因此从整个容量构成来看,火电挤占了风光电的发电利用小时,所以弃风弃光在增加。

  第二个原因是风电、光电调峰的容量配合得不好,各种容量不能协调运行。本来化石燃料应该作为调峰,但是现在因为电网结构、体制原因,以及各个区的发电构成不均匀,造成调峰容量不足,这也是风电弃风的一个原因。

  记者:火电挤占风电等新能源发电的比例成为弃风的原因之一,那么应该何如协调风电等新能源和火电的上网比例?特别是像东北地区,供暖季和风力发电的高峰在冬季重合,如何协调火电和风电二者出力时间呢?

  曾鸣:关于火电和风光电的比例应该按照多能互补的原则进行协调,就是说风光发电应该尽可能不弃风、不弃光,在这种情况下来保证一定数量的火电的调峰配置,剩下机组的基荷如果还有,当然是由火电和其他发电容量来替代,现在的情况是风光电和火电的比例搭配不好,调峰不足,因而出现了弃风弃光。

  东北在冬天由于供暖,火电机组调峰严重受限,这时东北地区的风也是最大的,因此风电也是大发,因而缺少了调峰,因此东北在冬天适当地弃风也是正常的。我们不可能为了完全不弃风,而配备更多的调峰容量,造成成本上升,以至最后电价上升,这也不实际,所以最后还是要按照经济的目标来配置。

  记者:风电弃风很大的原因似乎出在前期规划上,即通道建设和风电场规划不同步,那么从管理者的层面,今后应该如何从制度设计上解决这个问题呢?

  曾鸣:厂网规划不协调的问题,不仅是风电容量和输电规划不协调,就是和整个的发电容量包括火电在内这些年也是不协调的,所以还是应该从体制上保证厂网协调规划,这是至关重要的。自从厂网分开以后,这个情况就面临严峻挑战,所以电改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采用一个什么样的体制能够保证厂网的协调规划。

  记者:原先谈到风电消纳的问题,除了电网配套,主要是风电等新能源波动性对电网冲击的问题,如今这方面似乎已经淡化了,原因是什么呢?

  曾鸣:现在智能电网的一些技术、平台使用了以后,风电等新能源的波动对电网的冲击小了一些,电网的柔性、弹性大了,这主要是智能电网技术和平台的功劳。那么,今后需要继续增大电网调峰的弹性,以使得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并网,使得他们的波动性不会过分冲击电网,这是今后电网,乃至能源互联网发展的方向。

  记者:您认为《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的发布,会对解决改善弃风问题有怎样的帮助?

  曾鸣:这两个文件对将来促进以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大规模经济有效上网当然是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因为这两个文件一个从规划的角度,一个从运行的角度来规范风光机组上网之后要采取的调度原则、调度规则、市场交易规则,以至如何消纳、政策如何支撑等等都做了规定,是有促进作用的。

  记者:我国缺乏哪些风电竞争上网的条件呢?中国式配额制作为一个过渡,会为今后风电竞争性市场的建立创造那些条件呢?

  曾鸣:我国目前风光竞价上网不具备条件主要是因为这个市场的结构和模式都还不能适应,最主要的是需要辅助服务市场的建立,因为有了辅助服务市场,通过竞价,我们的风和光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同时,为他们调峰的化石能源的调峰价值才能得到体现。只有这些都配套了,才能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 各种类型的能源才能体现各自的价值,才能实现多能互补。

  我提出的中国式配额制只能作为一个过渡的方案,那么最终还是要通过辅助服务市场的建立,使得风电光电这些清洁能源和传统的化石能源共同参与电力市场的竞争。

  记者:《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的划分,为什么要安排市场电量交易呢?风电度电成本要比常规火电高不少,那么参与市场竞争的部分如何能获得盈利呢?

  曾鸣:我前面说了,可再生能源还要一步一步走向市场,保障性收购这部分是属于配额的,需要按照法律来保证,多余的部分需要通过市场竞争,将来随着市场条件的逐步完善,保障性收购的部分会越来越少,风光发电都要进入市场。

  至于说现在风光电的成本高,确实如此,但只要辅助服务市场建立之后,碳交易市场得到配套,那么风电光电和其他化石能源就有可比性了,就可以竞价上网了。

  记者:新电改文件已经出台,电改方向已经确定,那么简单来说下一步的电改又会对风电产生哪些利好?

  曾鸣:所谓电改就是市场化改革,只要市场是能够充分竞争,是完善的,市场结构合理,包括辅助服务市场、碳交易市场和主电能市场得到配套,形成现在一些欧盟国家那样的市场,那么风光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就能够进入市场进行公平竞争,这就是对风电市场利好的表现。

  记者:国外是不是也存在弃风问题呢,他们是采用何种制度解决的呢?和我们在环境和制度上有怎样的区别?我国是不是可以加以借鉴呢?

  曾鸣:国外也存在弃风,但是由于国外市场机制比较完善,所以弃或者不弃,主要是由市场主体,即风电商或者光伏发电商自己来决定,因为市场平台已经给他们搭建好了,主要是根据厂商自己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自己决定,所以国外的风力发电企业弃风或者不弃风主要是由市场来决定的。

  当然现在国外的风光电也不是完全走向市场,配额制还在起一定的作用,但是大方向或者大趋势是越来越走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

关键词: 风电,曾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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