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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十局纪委“三严举措”强化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

水电十局 发布时间:2021-04-02 23:22:20 作者:邓军伟

清明节将至,水电十局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通过“三严举措”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以提前打好“预防针”的方式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倡导文明祭祀、廉洁过节、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水电十局纪委明确要求在清明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个人的各类款物;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二是严肃教育提醒。水电十局纪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办公系统群、微信公众号覆盖面广、学习方便、警示效果好等特点,向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发送内容新颖、贴近生活的节前廉洁提醒,提倡文明祭扫,提倡用鲜花代替燃放鞭炮、焚香烧纸,用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网络祭祀和家庭追思会等形式缅怀先人、先烈。通过“咬咬耳朵”早提醒,“扯扯袖子”打招呼的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紧绷“廉政弦”,不碰“高压线”,使反腐倡廉教育时效化、温馨化、延伸化。

三是严格责任落实。水电十局纪委公布了违规违纪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廉洁文明过节;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严管严督,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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