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12日报道,关于东京电力公司被指在福岛核事故后的5年间忽略判断反应堆内核燃料是否在熔化的公司内部手册标准的问题,东电原子能选址总部长代理冈村祐一在11日的记者会上表示:“我自己认识到了(堆芯熔化标准)。”这是东电干部首次承认事故刚发生时已经掌握了堆芯熔化标准,意味着东电当初迟报了“堆芯熔化”。
不过冈村表示在事故发生时作为总公司应对事故的人员研究了向4号机组乏燃料池注水等举措,“当时并不处于对堆芯熔化进行判断的立场”。冈村当时隶属原子能选址业务部。
东电到事故过去两个月的2011年5月为止以“没有判断熔化的根据”为由,一直把燃料状态解释为“堆芯损伤”,但今年2月却表示“公司内部的核能灾害对策手册里有关于熔化的判断标准,这5年间忽视了这一标准”。
上述手册明确记载了对堆芯熔化的判断标准,写明堆芯损伤比例超过5%时即可判断为堆芯熔化。根据这一标准,可能在事故发生第4天即2011年3月14日就已经能判断出堆芯熔化了。
冈村就有关标准解释称:“在从事核能工作20多年的过程中得知(堆芯熔化的判断标准)。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谁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