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建立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6-08-12 来源:本站编辑

  近日,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印发《二级单位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二级单位党委委员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对分管部门和业务范围的党建工作负责。这是集团公司党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的又一项推动党建责任制落实的长效机制。
  《办法》明确了二级单位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建立了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示范引领三个方面的《责任清单》。《责任清单》规定了党委委员要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资委党委及集团公司党组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抓好分管范围的管党治党工作,定期向党委及书记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积极为本单位抓好党建工作建言献策;加强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范围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和日常监督;落实领导人员联系点制度,加强分管范围的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定期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业务人员座谈交流,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基层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为所在支部党员或联系单位党员上党课;积极学习党务知识,坚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党章和《准则》,带头执行改进作风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14项具体职责。
  《办法》规定,对二级单位党委委员履行抓党建责任实施监督检查和问责。党委委员在年度述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开展对照检查。集团党组通过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党建政工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二级单位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视情形通过提醒、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五种方式进行问责。
  《办法》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要根据《办法》制定所属企业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有职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的责任机制,促进党委委员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扎实推进分管范围的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提高质量实效。

关键词: 国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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