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西北能源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陕西省电力公司“6·18”主变烧损事故调查情况和处理决定。西北能源监管局黄少中局长强调,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处理决定,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西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电力安全监管处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公司、省检修公司、送变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西北能源监管局仇毓宏副局长主持。会议宣读了国家能源局对西北能源监管局《关于上报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6·18”主变烧损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的复函。复函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落实有关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并强调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电力安全监管处负责人通报了陕西省电力公司“6·18”主变烧损事故调查报告基本内容及处理决定。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般设备事故,属于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调查原因和责任认定结果,决定对陕西省电力公司予以50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责成其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事故直接责任单位省检修公司、送变电公司13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免职、行政记大过、记过等处理决定。会议还通报了9月2日陕西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宝鸡马营变1人高处坠亡事故情况。
仇毓宏副局长要求陕西省电力公司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2起安全事故,立即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监管要求,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全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黄少中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就陕西省电力公司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以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做到“守土有责,勇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要深刻反思此次事故教训,认真总结事故原因,系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问题和存在漏洞,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工作考核,依法严惩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处理决定,落实整改防范措施。问责处理是安全监管的重要有效手段,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前期,西北能源监管局、陕西省安监局、能源局、质监局及西安市相关单位联合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已经完成了事故调查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国家能源局批复要求,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意见,逐条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并将结果报西北能源监管局。三是防患于未然,全面开展安全专项督查工作。要按照西北能源监管局变电站安全专项督查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变电站二次系统特别是所用交直流系统配置及运行、运行规程和系统图册在生产现场校核、技改项目施工方案落实及现场安全管理等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要加强对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学习、宣贯,完善内部信息报送制度,理顺信息报送渠道,落实信息报送责任人,严格做好电力安全事故、突发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五是完善相关措施,综合施策解决问题。针对电缆运维不到位、电缆沟道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要尽快组织开展电力电缆及通道专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维护检修及状态评价,尤其要加强对用户资产设备专业指导;对不明归属的电缆及通道,主动向政府汇报,建议尽快明确运维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针对输变电工程施工落地困难等问题,要多方寻求支持,加快电网项目涉及征地、廊道、林木砍伐、拆迁、补偿等相关手续办理和实施,促进电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陕西省电力公司卓洪树总经理、西安供电公司余先进总经理及省检修公司、送变电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做表态发言,表示“6·18”事故调查处理认定准确,监管要求明确具体,将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和国家能源局、西北能源监管局提出的监管要求,深刻进行反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