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下称“《规划》”)于近日发布。《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较2015年将增长35%以上。
“十三五”时期是北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阶段,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于推动该市能源绿色智能高效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提出,到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达到620万吨标准煤,较2015年增长35%以上,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8%以上。新增电源建设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新增外调电力优先使用绿色电力。到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规模的比重达到15%左右。绿色电力消费量达到150亿千瓦时(含外调绿电100亿千瓦时),占全市电力消费的比重达到13%以上。同时,还将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累计利用面积达到7000万平方米,占全市供热面积的比重达到7%左右。到2020年,北京市还将新增3-5个国家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验室、研究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推进3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核心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取得明显成效。
此外,《规划》还明确要理顺价格形成机制,落实电力体制改革要求,研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配价格政策,优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价和补贴形成机制,研究火电调频调峰补偿机制,建立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各方提供灵活性市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