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在广州召开《电力监管评价规范》反馈意见建议研讨会。今年6月,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将《电力监管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送各委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共收到15家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52条。本次会议主要邀请了国家能源监管机构和部分电力企业代表对社会反馈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研究。
《电力监管评价规范》是以《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指标体系》为基础,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指标化监管的经验研究形成的成果,是对监管方式方法的大胆创新和探索,并在南方区域电力监管领域首次申报国家标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开创性。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编制规范完成报批有关工作,为能源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条件和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