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号)的文件要求,根据有意愿进入广东省售电市场企业的申请,我委拟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广东省售电公司目录,现将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和意见。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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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