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于近日印发了《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到2030年底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广东省发改委表示,除已核准和列入2016年国家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内的项目外,将位于生态严控区范围内的项目和有关市叫停的项目全部取消,增补了部分市新提出的不位于生态严控区的项目,调整后规划风电项目个数和装机容量比原规划有较大幅度的减少。由此,投资总额也降低了100亿元。
大部分项目选址受限
新规划对应的是广东省发改委在2014年4月印发的《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其提出该省到2020年规划建设的风电场场址为132个,装机容量730万千瓦,后续备选场址96个,装机容量520万千瓦,合计228个,总装机容量约1250万千瓦。
新规划则提出,根据广东省风电资源条件和厂址选择原则,广东省规划布局建设风电场址147个、总装机容量约870万千瓦(含2015年底前已核准项目50个,装机容量290万千瓦)。
对于规划发展目标大幅缩减,广东省发改委解释称,原规划的出台对引导广东省陆上风电有序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此次对规划进行修编,更加突出规划先行、有序开发、加强监管、综合效益,更加强调风电项目业主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主体责任。
昨日(12月6日),一位广东风电行业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广东环保厅有规定,严格控制区内禁止所有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活动,而风电项目并不属于环保或生态建设项目,因此不允许风电项目在严控区内建设,但原规划的大部分项目位于山区,山区项目又大部分涉及严控区,导致多数项目无法开发。
实际上,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环保纲要),广东省内300米高以上的山区基本都被列入了生态严格控制区,原则上不允许发展任何项目。
省人大代表提议修改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7月,6名广东省人大代表向相关部门反映,由于政策制约导致很多粤北山区的风电项目无法开发。
当时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黄文沐回应称,环保纲要提出的生态严控区经过科学、充分地论证,风电项目建设对生态自然景观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建设沿着山体建设,水土流失严重,对当地群众生活和生产造成了影响。项目建设对植被、野生动物影响也较大。
另据《南方日报》报道,今年1月,广东省政协委员梁志强再次提交建议称,希望适度调整环保纲要政策,比如纲要划定的生态严控区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后备水源地等具有重大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区域,此区域确实应该限制发展风电项目;另一类则是水土保持或生态环境关注区域,此区域应该适宜发展风电项目。
一位风电场工程师向记者坦言,风电场在一定程度上的确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在设计和建设风电场时必须充分分析和研究,比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地域条件,对道路边坡、升压站、风机基础及电缆沟周围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结合的方法防治水土流失,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此次新规划中,广东省发改委依然强调,在厂址选择原则,严格遵守生态红线,场址布局要满足生态保护要求,严格按照划定的生态红线避开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严格控制区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等控制区域。
根据风能资源空间分布特点,新规划将广东可规划建设风电场的地区划分为3个区域:东部沿海区域、西部沿海区域、内陆区域,其中东部沿海区域项目个数15个,装机容量78万千瓦;西部沿海区域32个,装机容量191万千瓦;内陆区域100个,装机容量601万千瓦。
尽管新规划大幅削减了陆上风电发展目标,但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已建成项目装机容量246.4万千瓦。这也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广东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约350万千瓦,按照每千瓦投资8500元计算,广东陆上风电建设总投资约300亿元,相比原规划总投资408亿元减少了1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