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可再生资源之一,农村小水电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是贫困山区的重要能源和民生工程。2016年,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在湖南、重庆等6个省(市)启动了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建设。
湖南省洞口和新化两县都位于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的武陵山片区,2016年国家将洞口县双龙桥水电站和新化县芭蕉园水电站作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电站。现芭蕉园水电站已经试运行,双龙桥水电站也处于投产发电前的准备阶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的要求,两座扶贫电站项目业主已经和县政府签订了协议,从2017年1月1日起兑现扶贫收益。
湖南省及试点地区高度重视农村小水电扶贫工作,周密部署,统筹推进,按照“国家补助、市场运作、贫困户持续受益”的扶贫模式,做到“五明确,五确保”,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明确国有投资出资人代表,确保国有资本安全;明确国有投资回报率,确保扶贫收益稳定可靠;明确扶贫范围和帮扶对象,确保精准帮扶到人;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建立扶贫长效机制;明确项目准入,确保生态友好和工程安全。
国家实施的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反响良好,扶贫电站项目业主积极参与。工程解决了建设资金短缺难题,国家扶贫资金的注入保证了电站尽早发电。扶贫电站建设得到各方面的支持,电站与周边村民没有纠纷,电站建设进度加快了,而且民营业主不仅自己有了收益,还尽到了社会责任,扶贫电站建设期间雇用了当地农民工,电站投产后又招收了7名当地高中毕业生到电站工作。新化县芭蕉园电站业主让当地村民自愿以被征用土地入股形式入股706万元,按10%给村民分红。
在洞口县长塘乡双峰村,扶贫电站建设和受益对象都公开透明,既扶持了村里最贫困的老百姓,电站业主还优先让村民到电站打工参与电站建设,电站建设帮村里架了桥修了路,村民出行也方便了。
目前,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尽早脱贫是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新化县财政计划每年从扶贫和水利建设资金中再投入100万元参与农村小水电扶贫电站建设,收益也按中央投资收益比例一同纳入电站的扶贫收益。洞口县规划了12座小水电站没有建设,迫切希望国家能加大对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的支持力度,让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农村小水电开发受益。
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既开发了当地优势资源,又增加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现金收入,还加强了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地方政府欢迎、项目业主积极、贫困老百姓拥护,是一举多得、各方共赢的好项目。
水利部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建设,推动农村小水电快速、有序、健康发展,让农村小水电成为精准扶贫的一颗璀璨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