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深入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7-01-03 来源:本站编辑

  为深刻吸取“11.24”江西丰城电厂事故教训,严厉整治电力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维护全省电力安全稳定形势,11月30日至12月9日,山东能源监管办组织4个督查组,对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国网山东电力检修公司等15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各类施工安全问题324项,其中现场管理问题共176项,内部资料类问题共148项。召开检查工作座谈会、反馈会15次,下达《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15份。

  本次督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的专项安全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治理施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地方换届和“两节”、“两会”创造祥和稳定安全生产环境。

  督查中,山东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赴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督查组务必充分认识当前省内、外安全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做到思想上再重视,认识上再提高、措施上再严厉,严肃认真,严查重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督查组结合行业企业特点,深入施工现场对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依法建设、参建各方安全责任落实、施工安全管理、液氨区及危险品管理、涉网设备管理、供热机组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各督查组肯定了电力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在安全管理方面一些好的做法,指出了存在问题、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对各电力企业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安全之弦再绷紧,电力工程参建方要深刻吸取“11.24”江西丰城电厂冷却塔坍塌事故教训,提高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问题导向再强化,要把隐患当事故、把风险当危险对待,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要排查自查再深入,各参建方要立足自查自纠,培养主动安全意识,查找存在问题;四要整改力度再加大,针对发现问题,各参建方应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到人,确保问题整改及时闭环;五要进一步强化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编制执行的严肃性,加强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审核,确保审定后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现场刚性执行;六要加强氨区等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七要对发电系统设备防火封堵、设备接地、装置性违章等存在安全死角的方面进行排查整改,并做好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针对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山东能源监管办对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梳理,针对部分工程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对相关项目单位下达了“停工令”,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部分单位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场下达了预处罚通知书,将按照法定程序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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