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90号)和省能源局《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4〕74号)、《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6〕34号)规定,省物价局会同省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对第一批、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电价补贴进行了测算。初步测算结果如下:补贴资金共计11146.29万元,其中:光伏发电项目1214.59万元,风电项目9465.06万元,沼气发电项目20.67万元,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16.17万元,个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9.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