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1:风电田
“风电田”指的是将风电开发和土地围垦结合起来的一种新能源开发模式,根据风电运行寿命和围垦开发特点,设置循环递进的开发机制,在农田整理阶段给风电预留发展空间,共建道路和基础设施,既可以有效节省投资、提高土地综合效益和项目开发效率,同时也保证了城市未来开发空间。目前,上海已经在长兴、老港进行了试点,“十三五”期间还将在南汇、横沙等区域进一步加大示范应用,通过模式和机制创新寻找新的风电增长点。
2.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多元化、创新化发展。重点依托工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产业园区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推进“阳光校园”等专项工程。积极探索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风光互补等多种开发模式。“十三五”期间,新增装机50万千瓦,总装机达到80万千瓦。推进太阳能热利用,鼓励通过多能互补等形式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3.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继续推进崇明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结合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处理,建设一批生物质能利用项目,推动生物质技术、产业和商业模式的创新。综合地质条件、地下空间和经济成本等因素,重点在规划新城镇、重点功能区等地区,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力争新增地热能利用面积500万平米。
(五)进一步实施节能减排战略
1.强化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机制,大力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新增高耗能项目,推动钢铁、石化等企业布局优化调整。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开展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重点用煤企业要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取消分散燃煤。明显削减钢铁、石化等用煤总量,减少直接燃烧、炼焦用煤及化工原料用煤,逐步降低钢铁行业铁钢比。逐步减少自备电厂用煤,合理控制公用燃煤电厂发电用煤总量,优化煤炭消费结构,提高发电用煤比重。
2.积极促进高效用能。强化管理节能,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来提高能源系统效率。提高能源加工转换效率,优化电力调度,进一步降低厂用电率、电网线损率和燃气产销差率。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港口、机场等场内非道路移动源的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的试点和推广,完善天然气加气站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提高利用效率。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探索开展建筑全寿命周期使用管理,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大力开展“平改坡”、节能门窗、外遮阳等节能措施改造,推广应用屋顶光伏电站,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专栏2:电能替代行动
1.科学规划布局充换电设施
坚持“按需建设、适度超前、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支持充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和互联互通。到2020年,投入运行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量不少于20万个。
2.加快推进实施岸电工程
加快推进靠港船舶岸基供电设施建设,制定船舶岸电相关技术标准,联合研究船舶电力与岸电系统间互联技术问题,提出关键技术指标,组织电气设备企业开展设备研发,结合洋山港、吴淞港等港口提出岸电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标准并付诸实施。结合试点成果经验,推动岸电更大范围的应用。
3.因地制宜推广电能替代
实施“煤改电”工程,完成装接容量超过10万千伏安。结合居民光伏发电设施安装推进家庭电气化,推动电热水器、电采暖、电炊具等应用,倡导“零排放”家庭生活。
(六)进一步推动能源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重点突破一批符合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趋势、对能源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核心装备和关键共性技术,依托重点工程推进能源重大装备自主创新和试验示范,努力成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高端能源装备创新制造基地,打造一批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
1.促进能源科技进步和重大装备自主化。
燃气轮机:推进国际国内合作,建立覆盖燃气轮机设计、试验、制造、服务等全过程的研制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燃机重大专项落户上海。
核电:积极开发先进堆型,研制相应核电装备,拓展核电服务链,力争在数字化核级安全保护控制系统、乏燃料后处理等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高效清洁煤电:推广二次再热、高低位布置等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技术,深化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示范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发展低温脱硝、高效除尘、废弃物处理等火电节能减排改造技术。
储能:推动储能技术等在城市电网和新能源项目中的应用,研制高性能储能电极材料,开发低成本、高比能、长寿命、安全可靠的动力电池,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智能电网:力争在高温超导等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及制造装备领域取得突破,推动自动需求响应等关键技术的应用,提高智能电网的信息安全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