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发改委处消息称,江西省将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陆上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总的来说,上网电价呈阶段性下降趋势。
在光伏发电方面,江西省规定:
1.2016年1月1日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元(含税,下同);
2.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运,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98元。
3.在2016年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98元。
4.2017年1月1日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
5.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
陆上风电方面,江西省规定:
1.2016年1月1日以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
2.2016年至2017年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为每千瓦时0.60元。
3.2018年以前核准但纳入2018年1月1日之后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或虽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但于2019年年底前仍未开工建设的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57元执行。
4.2018年核准并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路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