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发改委和山西煤炭工业厅联合对外印发《山西省“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这也是继《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之后,涉及山西煤炭行业领域的又一重磅规划文件。
该《规划》在全面总结“十二五”煤炭工业发展工作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山西省煤炭工业面临的形势,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开发布局、推进措施等,随之一些关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发展情况的重点数据也得以披露。
数据显示,建国至2015年底,山西省累计生产原煤166亿吨,外调量超过110亿吨,供应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用煤。全省共有煤炭主体企业131家、单独保留煤矿38家。有亿吨级4家(同煤集团、焦煤集团、晋能集团、中煤平朔集团),5000万吨级3家(阳煤集团、潞安集团、晋煤集团),1000万吨级10家,1000万吨级以下152家。截至2015年底,全省煤炭行业从业人员115.15万人,全省煤矿企业从业人员78.2万人。
《规划》表示,到2020年,全省煤矿900座以内,总能力13.2亿吨/年;其中,生产煤矿能力12亿吨/年,煤炭产量约10亿吨。到2020年,全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5万亿元,其中,煤炭产业3000亿元,非煤产业1.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山西省扣除国家认定的先进产能后,产能退出率不低于12%。到2020年,通过进一步减量重组、大幅降低煤矿数量,平均单井规模力争达到180万吨/年。
除此之外,山西省还拟打造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晋北重点培育同煤集团和中煤平朔两个亿吨级煤炭企业,晋中重点培育焦煤集团亿吨级煤炭企业,晋东重点培育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和晋煤集团三大煤炭企业向亿吨级企业迈进。
值得注意的是,在《规划》最后,山西省提出五大政策建议,包括建议国家提出“减量重组”基本原则,支持山西试点,在国家原则框架内进行探索;建议国家同意山西在整体完成国家下达去产能任务的前提下,允许对资源整合改造煤矿承担去产能任务进行内部调整;恳请国家在先进产能认定方面给予山西省大力支持;适度限制煤炭进口,支持山西建立国家煤炭储备基地;建议国家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淘汰标准和目标,将30万吨以下煤矿视为落后产能,在2018年底前将全国范围内产能30万吨以下煤矿依法关闭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