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年”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遏制事故频发态势,我办正式启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5月19日,新疆能源监管办对乌鲁木齐开发区220千伏变电站工程进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督查。督查组依据《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现场监督大纲》,重点检查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查阅了工程开复工条件、安全机构与组织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隐患排查与危险源管理等文件资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议建和并作出工作要求,高度警惕,严防事故发生。
5月23日,新疆能源监管办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进行约访。就近期安全事故频发事态,新疆能源监管办主要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检查情况和并网电厂涉网安全情况进行了解。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高度重视,“5.7”事故发生后立即停工一天,学习事故通报,同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新梳理在建工程项目,印发现场检查通知,将采取交叉互查和公司督察方式对隐患排查和分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已完成了哈密地区厂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新疆能源监管办对其工作予以肯定,并要求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要时刻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电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检查为契机,严查二次防护体系存在问题,严防“比特比勒索病毒”传播感染事件发生;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汇报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检查情况。
下一步,新疆能源监管办将对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根据梳理的在建项目名录,采取“双随机”的抽查机制,按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分区域、分频次对发电、输电、变电等电力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约访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保持电力安全监管执法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