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耗能大户将实施碳排放配额管控

发布时间:2017-06-27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部门分工》(以下简称 《分工》)明确,我国将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每千瓦时550克以内。针对电力等8个工业行业中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将出台碳排放权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实施碳排放配额管控制度。

  “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

  《分工》强调,推动能源革命向低碳化发展,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稳步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核电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加强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消纳能力。

  优化利用化石能源。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0年控制在42亿吨左右。推动雾霾严重地区和城市在2017年后继续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幅削减散煤利用。加快推进居民采暖用煤替代工作,积极推进工业窑炉、采暖锅炉“煤改气”,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替代交通燃油,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积极开发利用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加强放空天然气和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到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0%左右。

  《分工》指出,“十三五”时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将成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任务之一。针对电力等8个工业行业中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将出台碳排放权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实施碳排放配额管控制度。同时,我国还将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规范并逐步取消不利于节能减排的化石能源补贴。继续推进清洁能源、防灾减灾、生态保护、气候适应型农业、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设等领域国际合作。

关键词:区块链, 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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