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印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06-29 来源:中电新闻网

  6月20日,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快速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案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江苏能源监管办、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预案提出,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当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国家层面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链接: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全省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

  (2)造成南京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

  (2)造成南京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造成其他设区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

  (2)造成南京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造成其他设区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造成县级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全省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

  (2)造成南京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造成其他设区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造成县级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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