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电企业不断提升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电力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完成2017—2018年度供电监管工作并形成年度监管报告。
南方能源监管局对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供电企业开展供电服务、供电质量、供电能力、信息公开、市场秩序等专项监管工作,制订了相应监管方案和《供电监管现场检查手册》《供电质量检查表》等现场检查表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开展供电监管工作,集中力量监管问题多发地区,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对供电服务水平落后地区,采取党建帮扶的形式以点带面促进地方供电企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各供电企业基本能够落实监管要求,积极配合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化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重点地区的配电网建设改造,通过有效提高供电能力来保障居民用电,供电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供电服务管理薄弱、业务办理不规范、供电能力不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用户受电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在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存在。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充分运用本次专项监管掌握了解的情况,特别是各供电企业的主配网薄弱环节、供电能力及服务能力短板等情况,围绕提高“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目标,运用大数据分析,聚焦突出问题,开展精准监管,与供电企业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优良用电营商环境,提升辖区内供电服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