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以电力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电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务实推进全省电力体制改革,促进水电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定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彭清华在读书班和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加快推进电力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及时成立电力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先后赴广西、贵州等地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从 5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改革措施,已全部启动实施,目前已完成13项,进展情况符合进度要求。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乐山市在省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建设水电产业消纳示范区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是推动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构建更优质高效的交易服务平台。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四川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运行方案》,提出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由电网企业、四川主网主要发电企业、省政府推荐的电力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共同参股,各类市场主体均在董事会中占据席位的模式对国网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以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更好地促进市场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与国网公司一道,做好参股股东招募、出资人谈判、股权挂牌转让等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后续工作。
三是完善增量配电网地方配套政策,积极推动国家试点项目建设。
开展增量配电网项目试点是新一轮电改的重要内容,通过增量配电改革能促进电力行业高效发展、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我省试点项目建设实际,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电网企业不得控股试点项目、电网企业要及时提供施工电源、试点项目并网和申领相关电力许可证不得互为前置等八条政策措施;同时,分管委领导主持召开专题约谈会议,督促指导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快推动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落地落实。下一步,将建立常态化的督促督察机制,对试点项目进行督促督办,确保增量配电网改革在我省顺利推进实施。
四是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充分释放电改红利。
通过进一步降低直购电、丰水期富余电量等电力交易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让更多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截止目前,全省共有 2396户企业纳入电力直接交易范围,1-9月共计实施直接交易电量428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36亿元,实施富余电量27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7亿元,实施留存电量59亿千瓦时,降低用电成本约12亿元。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创新市场化交易品种,组织开展丰水期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2018年10月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参与用户达8户,成交电量228.7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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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以电力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电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务实推进全省电力体制改革,促进水电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定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彭清华在读书班和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加快推进电力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及时成立电力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先后赴广西、贵州等地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从 5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改革措施,已全部启动实施,目前已完成13项,进展情况符合进度要求。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乐山市在省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建设水电产业消纳示范区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是推动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构建更优质高效的交易服务平台。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四川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运行方案》,提出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由电网企业、四川主网主要发电企业、省政府推荐的电力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共同参股,各类市场主体均在董事会中占据席位的模式对国网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以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更好地促进市场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与国网公司一道,做好参股股东招募、出资人谈判、股权挂牌转让等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后续工作。
三是完善增量配电网地方配套政策,积极推动国家试点项目建设。
开展增量配电网项目试点是新一轮电改的重要内容,通过增量配电改革能促进电力行业高效发展、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我省试点项目建设实际,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电网企业不得控股试点项目、电网企业要及时提供施工电源、试点项目并网和申领相关电力许可证不得互为前置等八条政策措施;同时,分管委领导主持召开专题约谈会议,督促指导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快推动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落地落实。下一步,将建立常态化的督促督察机制,对试点项目进行督促督办,确保增量配电网改革在我省顺利推进实施。
四是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充分释放电改红利。
通过进一步降低直购电、丰水期富余电量等电力交易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让更多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截止目前,全省共有 2396户企业纳入电力直接交易范围,1-9月共计实施直接交易电量428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36亿元,实施富余电量27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7亿元,实施留存电量59亿千瓦时,降低用电成本约12亿元。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创新市场化交易品种,组织开展丰水期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2018年10月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参与用户达8户,成交电量228.7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