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煤"再上紧箍咒

  据了解,山东省目前年煤炭消费总量约4亿吨,位居全国首位,煤炭在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中比重达到80%左右。根据2018年8月山东省政府颁布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应比2015年下降10%(由2015年的40927万吨压减到36834万吨以内)。 根据山东省发布《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函》,山东省计划2019-2020年共压减煤炭消费3600万吨,主要通过压减焦化产能和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7月初,山东省已经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而意见函则明确了关停企业具体名单和时间表,预计文件将严格执行。

  近日山东省政府召开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6日,山东省省长龚正以省政府第325号令签发,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是全国煤矿首部冲击地压防治的地方法规,也是山东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工作的里程碑。

  我国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复杂,以井工开采为主,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灾害威胁严重。随着煤矿开采深度增加和煤炭开发强度加大,冲击地压灾害逐步升级,且与其他灾害耦合叠加,防治难度进一步加大。全国现有冲击地压矿井139处,其中采深超千米的矿井26处。冲击地压矿井三分之二分布在煤炭净调入省份,在保障当地煤炭供应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效防治冲击地压灾害,既是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也是保障能源和原料供应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目前,山东省冲击地压矿井有42处,占全国的30%,采深超过千米的冲击地压矿井20处,占全国76.9%。冲击地压矿井主要分布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市,矿井埋深普遍较大,最大采深达1518米。山东省煤矿的开采深度正逐年增加,采深的快速增加导致井下作业空间周边围岩及煤层应力增大,达到发生冲击地压的应力条件,冲击危险性增大。深部开采面临的冲击地压灾害成为影响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危害之一。

  在此背景下,为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出台的《办法》。

  在防冲责任进一步明确方面,强化和落实了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仅细化煤矿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对于上级集团公司结合防冲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同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其次,明确了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其他负责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责任。最后,明确了煤矿企业(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

  在确立分级设防原则方面,设立了按照冲击地压矿井管理、按照严重冲击地压矿井要求管理的法律制度。把开采厚煤层且采深超过八百米的矿井一律按照冲击地压矿井管理;把具有采深超过800米且发生过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采深超过1000米且煤层具有冲击倾向性的;具有强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具有强冲击地压危险的等四种情形的采区,一律按照严重冲击地压矿井要求管理。对冲击地压矿井、严重冲击地压矿井的人员配备、开采、监测、支护等作出了不同的要求,实现了分级设防。

  在设立防冲安全费用方面,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冲击地压煤矿按照吨煤不少于15元加提安全费用,就是在安全费用原来提取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5元,专门用于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并明确了冲击地压防治安全费用8个使用范围。

  在落实“三限三强”要求方面,将山东省能源局、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山东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意见》中“三限、 三强”要求纳入进来。对限采深、限强度、限定员,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提出具体要求,对分级支护、分级监测从严要求,提高矿井防冲能力。

  在最严格的的限员管理方面,借鉴兖矿集团在国外冲击地压限员管理的做法,将进入冲击地压危险区作业的人数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且进入危险区作业的人员实行置换,确保危险区人员可控。因此,该《办法》明确采掘工作面一定范围内必须严格实行限员管理,作业现场严格控制采煤16人、掘进9人,不搞例外、不留口子,实行人员置换,并要求实现人员位置精确定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便于安全管理和灾变后的应急救援。

  在推行采掘智能作业方面,对冲击地压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长壁式智能开采,煤巷掘进切割作业、解危钻孔施工采用智能化远距离操控作出明确规定。推行采掘智能作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少人或无人开采。随着信息化、智能化时代的到来,山东煤矿加快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已有20个采煤工作面和6个掘进工作面实现了智能化开采,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数量大幅度降低,减少了作业人员在危险场所的密度和频度。

  在突出防冲源头管方面,明确了从事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性评价工作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和对冲击倾向性鉴定试样现场采集的责任主体。对鉴定专家提出了要求,建立了冲击危险性评价报告评审制度。对防冲设计、规划计划编制、孤岛煤柱、巷道布置、预警处置、复合灾害治理等细化了有关要求。对《规程》《细则》要求的应当编制防冲安全技术措施的各种情形梳理归纳,更有利于基层操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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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去煤"再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9-07-30 来源: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据了解,山东省目前年煤炭消费总量约4亿吨,位居全国首位,煤炭在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中比重达到80%左右。根据2018年8月山东省政府颁布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应比2015年下降10%(由2015年的40927万吨压减到36834万吨以内)。 根据山东省发布《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函》,山东省计划2019-2020年共压减煤炭消费3600万吨,主要通过压减焦化产能和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7月初,山东省已经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而意见函则明确了关停企业具体名单和时间表,预计文件将严格执行。

  近日山东省政府召开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6日,山东省省长龚正以省政府第325号令签发,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是全国煤矿首部冲击地压防治的地方法规,也是山东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工作的里程碑。

  我国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复杂,以井工开采为主,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灾害威胁严重。随着煤矿开采深度增加和煤炭开发强度加大,冲击地压灾害逐步升级,且与其他灾害耦合叠加,防治难度进一步加大。全国现有冲击地压矿井139处,其中采深超千米的矿井26处。冲击地压矿井三分之二分布在煤炭净调入省份,在保障当地煤炭供应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效防治冲击地压灾害,既是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也是保障能源和原料供应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目前,山东省冲击地压矿井有42处,占全国的30%,采深超过千米的冲击地压矿井20处,占全国76.9%。冲击地压矿井主要分布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市,矿井埋深普遍较大,最大采深达1518米。山东省煤矿的开采深度正逐年增加,采深的快速增加导致井下作业空间周边围岩及煤层应力增大,达到发生冲击地压的应力条件,冲击危险性增大。深部开采面临的冲击地压灾害成为影响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危害之一。

  在此背景下,为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出台的《办法》。

  在防冲责任进一步明确方面,强化和落实了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仅细化煤矿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对于上级集团公司结合防冲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同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其次,明确了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其他负责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责任。最后,明确了煤矿企业(煤矿)冲击地压防治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

  在确立分级设防原则方面,设立了按照冲击地压矿井管理、按照严重冲击地压矿井要求管理的法律制度。把开采厚煤层且采深超过八百米的矿井一律按照冲击地压矿井管理;把具有采深超过800米且发生过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采深超过1000米且煤层具有冲击倾向性的;具有强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具有强冲击地压危险的等四种情形的采区,一律按照严重冲击地压矿井要求管理。对冲击地压矿井、严重冲击地压矿井的人员配备、开采、监测、支护等作出了不同的要求,实现了分级设防。

  在设立防冲安全费用方面,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冲击地压煤矿按照吨煤不少于15元加提安全费用,就是在安全费用原来提取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5元,专门用于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并明确了冲击地压防治安全费用8个使用范围。

  在落实“三限三强”要求方面,将山东省能源局、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山东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意见》中“三限、 三强”要求纳入进来。对限采深、限强度、限定员,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提出具体要求,对分级支护、分级监测从严要求,提高矿井防冲能力。

  在最严格的的限员管理方面,借鉴兖矿集团在国外冲击地压限员管理的做法,将进入冲击地压危险区作业的人数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且进入危险区作业的人员实行置换,确保危险区人员可控。因此,该《办法》明确采掘工作面一定范围内必须严格实行限员管理,作业现场严格控制采煤16人、掘进9人,不搞例外、不留口子,实行人员置换,并要求实现人员位置精确定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便于安全管理和灾变后的应急救援。

  在推行采掘智能作业方面,对冲击地压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长壁式智能开采,煤巷掘进切割作业、解危钻孔施工采用智能化远距离操控作出明确规定。推行采掘智能作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少人或无人开采。随着信息化、智能化时代的到来,山东煤矿加快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已有20个采煤工作面和6个掘进工作面实现了智能化开采,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数量大幅度降低,减少了作业人员在危险场所的密度和频度。

  在突出防冲源头管方面,明确了从事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性评价工作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和对冲击倾向性鉴定试样现场采集的责任主体。对鉴定专家提出了要求,建立了冲击危险性评价报告评审制度。对防冲设计、规划计划编制、孤岛煤柱、巷道布置、预警处置、复合灾害治理等细化了有关要求。对《规程》《细则》要求的应当编制防冲安全技术措施的各种情形梳理归纳,更有利于基层操作执行。

关键词: 电力, 煤炭,去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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