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替代是推动能源消费重要举措 如何达到全民共建共享?

发布时间:2016-09-07 来源:《国家电网》

  “在电能替代实施推进过程中,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以及个人等利益相关方及行为者,要通过建立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等进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社会治理?

  吕维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治理的含义是政府组织企业和社会力量创造公共价值的战略、结构与运作。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在我国,社会治理是指在执政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社会治理的核心意义是什么?

  吕维霞:传统的科层管理只强调政府单方面的作用,而治理强调政府以及政府以外力量的共同参与,治理的目标在于创造公共价值,之所以强调创造,是因为这些价值在治理形态出现之前可能是不存在的或凭借单一主体无法实现的。

  合作治理是介于政府治理与自治理之间的复合性治理模式,其基本特征是不同治理主体为解决共同事务而对各方治理性资源进行的交换和共享。协同治理本质上是通过在共同处理复杂社会事务过程中多元主体间的相互关系的协调,实现共同行动和资源共享。

  协同治理能够有助于社会公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和民主参与的提升,有助于政府职能转换的推进和服务型政府的达成,有助于政府主导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有助于公共政策效能的优化和实现。

  在能源革命中,能源消费革命直接关系到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社会治理理念能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进程?如何推动?

  吕维霞:能源消费革命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各领域提高能效,只有充分动员企业和公众来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才能有效改善国内能源消费结构。因此,社会治理理念在能源消费革命中的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进程。

  在能源消费革命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各利益相关方的作用,改变仅由政府或个别企业独立承担责任的局面。十八届三中全会用“社会治理”代替了原先的“社会管理”,而且直接将社会治理与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结合在一起,申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尽管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在制度设计、资源调动模式、社会分工与合作、社会监管等重要方面战略思路的改变。

  要在能源消费领域实现社会治理的理念,必须从治理要素进行战略设计。在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方面,进行科学分工,明确职责,调配好资源;在制度设计上,制定科学有效的可执行的规范和法律法规,用以明确分工、加强激励和监管;建立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合作的有效模式,包括沟通机制和合作模式;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让能源替代对环境的重要意义获得全民共识,构建全民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文化价值体系。只要上述方面做到位,就一定能有效地实施电能替代工程。

  电能替代是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重要举措,若要最终达到全民共建共享的格局,关键因素有哪些?

  吕维霞:电能替代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参与。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出发,建立全民共建共享的格局,关键在于通过社会治理改革的创新,激发社会各方参与电能替代和能源消费转型的创造性、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

  换言之,政府、市场和公民以及社会组织之间需要一个合作的良性互动机制。这个机制应该以多样化的宣传教育为基础,以责任明晰的能源消费革命法律体系为保障,以有效的扶持与激励政策为动力。首先,多样化宣传教育工作是形成电能替代的社会共识和转变能源消费观念的保障。与此同时,宣传方式需要多样化、长期化,并且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多样化、常态化和细微化的宣传能够帮助公民形成良好的能源消费习惯和环境道德,使得公民能够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亲身参与绿色消费。健全的法律和严格的执法是电能替代成功的保证。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根本是加快实现低碳能源结构、先进能源效率、改革体制机制、提升科技水平。

  要实现这些必须有能源法律制度的保障和创新。在设计能源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应从大能源的角度出发,以安全、效率、环保为理念,突出高效合理利用能源,并更加注重可操作性和配套性。与此同时,强化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保护力度,加强能源管理和监管体系建设,深化能源定价机制、能源资源财税制度、电力市场化等方面的改革,完善环境保护税和碳税方案,完善绿色税制体系。

  相对于刚性的政策、法律和制度,扶持、动员、激励和依靠社会力量来促进电能替代政策落实是比较现实可行的做法。在政府主导或者引导下,通过市场机制或道德激励激发社会各方参与合作,既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又能使政府从包揽一切的财政和事务重负中解脱出来。

  总而言之,构建一个政府、企业、公民等相关利益主体的协同治理体系,是建立在多样化的宣传教育,高效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设计,有效的扶持和激励政策的基础上的。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利益相关方及行为者,在此基础上建立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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