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补贴多由电网从用户方代售后转交给发电厂。英国较为特殊,实行价差合同(CfD),即引入一家政府所有的公司Low Carbon Contracts Company(LCCC)作为对手方,管理补贴,根据市场价格与成交价的差额,多退少补。
值得注意的是,补贴也可能为负。当市场价格高于竞拍价时,如英国的海上风电厂就需要履行价差合同,将高出竞拍价的部分返还给LCCC,而由于参考校准市场价,荷兰的海上风电厂则可以坐享这部分收益,无需返还。
此外,各国对价格风险控制的态度也有所不同,有些设置了补贴下限,有些设置了补贴上限,有些则完全放开。
在补贴之外,只有比利时在税收上进行了对海上风电项目的区别对待,而英国因其较低的税收也吸引了较多非本国公司。各国对发展海上风电的战略各有侧重,主要着眼支持本国公司、扩大规模、降低价格三方面。其中英国更侧重扩大规模和降低价格,其海上风电装机处于全球领先,但其国内的开发商和整机制造商却并非领先。
竞价成为新潮流
目前,采用竞拍的方式决定上网电价正在成为趋势,英国、德国、荷兰都开始改成这种形式,与中国最初推行海上风电时实施的特许经营权有些类似。这种模式下产生的价格由竞争产生,更利于海上风电价格下降,但对于企业而言风险较大,更适宜较为成熟的市场,无论是供应链还是玩家的风险掌控能力都更强。
竞拍规则各国有所不同,欧洲各国均采取度电价格投标,以价低者中标,但最后出清价格各异,其中英国以竞拍最高价出清,而大多数国家采用中标价出清。而中国的特许经营权综合考量多方因素,价格只是其中一个要素。美国则采用商业租赁的形式,拍卖土地,价高者获得。
2010-2016各国海上风电竞标价格走势
虽然竞价模式因竞争可以尽快降低价格,但也增大了企业的风险,存在企业违约即不履行项目或推迟项目的可能,如中国的第一次海上风电的特许经营权竞标就出现了类似的尴尬,虽然价低,但项目迟迟无法启动。
为平衡价格与风险,各国各有想法。如通过政府来确定地点而非让企业自主选择,从而降低选址失误的风险与成本,但也会一定程度上限制企业的自主性。再比如通过预选的方式,设置标准,排除一些投标。或是如荷兰增收投标保证金来提高门槛,但英国则选择免费投标,吸引更多竞争。
最后,对于未能按时履约,大多数国家都采取较高处罚措施,降低风险,而德国则选择了较低的惩罚措施。这也可以部分解释德国在今年上半年创造的零电价竞标,即完全接受市场电价无需补贴。另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项目完成日期设定较晚,为2024年,开发商对于技术进步有较为乐观的预期。
未来中国做什么?
经过多年的发展,欧洲尤其英国、德国的海上风电市场无论是价格下降趋势、供应链成熟性、市场的开放程度都已有一个成熟市场的雏形。而中国的海上风电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样一个稚嫩的市场自然不可能完全去依葫芦画瓢,但欧洲市场仍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欧洲补贴机制随着市场的发展从政府定价走向了竞拍模式,进一步带动价格下降。随着国内电改的推行,从FIT走向FIP或成趋势,之后待到时机成熟,是否可以重启特许经营权竞标?
除了可以借鉴政策,中国海上风电更急需的是经验,企业走向欧洲,参与欧洲市场或许是最好积累经验的方法。中国的企业已经有在欧洲布局海上风电的先例,此后是否会有更多?
对于海上风电,十三五的5GW的目标能否完成?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