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上大压小”政策持续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开始,“上大压小”政策开始推进,“十一五”期间累计关停小机组7700万千瓦;“十二五”以来,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断加强,2011-2015年共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火电机组约2800万千瓦。截至2015年底,全国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总装机比例达78.6%,火电淘汰落后产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随着电力市场进入“新常态”,落后产能淘汰将成为“去产能”的有力手段之一。目前30万级及以下机组容量占比约20%,煤电机组近1.5亿千瓦,由于部分机组目前尚承担民生供热责任,且机组替代的周期约需1-2年,因此我们预计此部分机组淘汰大概率会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但也不排除国家采取与目前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强度相当的政策和措施的可能性。就目前的政策看,《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将继续淘汰火电落后产能2000万千瓦,其中2016年淘汰目标为491.8万千瓦,2017年预计淘汰400万千瓦以上,2018-2020年均淘汰容量将超过400万千瓦。
除政策明确规定淘汰的机组容量目标外,我们认为,能效与环保也有可能成为“硬约束”,成为煤电落后产能淘汰的最大推动力。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现现役电厂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新建电厂供电煤耗平均低于300克/千瓦时的目标,东、中部地区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同时提出对不符合能耗底限标准的产能坚决予以淘汰关停。虽然目前暂未出台能耗底限的相关标准,但我们预计,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有望成为火电未来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新标准,能耗限值有望出台,能效与环保“硬约束”带来的“去产能”将逐步开展。
目前,“去产能”已初见成效,2016年煤电净增装机容量4753万千瓦,较2015年减少1154万千瓦,新增装机占比显著回落,利用小时同比降幅收窄;煤电投资同比下降4.7%,预计可有效降低未来2-3年内的煤电新增装机容量。我们假设2017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4%、火电装机增长5%,保守估计2017年火电利用小时在4000-4100之间,降幅有望进一步收窄;若“去产能”政策实施力度与目前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相当,则利用小时数还会有回升可能。
2014-2016年全口径与火电装机累计增量及其占比(万千瓦)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0-2016年及2017年预计火电利用小时及同比降幅(小时)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