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主要是从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又被赋予了节能减排、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大气污染防治等新使命。特别是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蓝天保卫作战”写入其中,更加说明在“十三五”时期及以后,可再生能源发展将会被提到更高的高度,在我国能源系统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下面,我就“十三五”水电及新能源发展规划的思路、目标,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任务、保障政策和措施等,谈谈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形势
全球气候变化和新能源发展形势。从2015年全球各国的能源结构来看,煤炭在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不足30%,主要是以石油、天然气为主。但包括中国、印度和南非这三个国家的煤炭消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基本为60%或60%以上。能源结构中煤炭比重过高会带来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大气污染加重等后果。
我国能源经济发展形势。《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十三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与“十二五”时期相比下降1.1个百分点,为2.5%左右。全社会用电量在目前5.9万亿千瓦时的基础上,到2020年预计为6.8到7.2万亿千瓦时左右,比初始预期结果低约0.8万亿千瓦时。“十三五”时期,整个能源结构也将相应进行调整,煤炭依然是我国的基础能源,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为主要增量。
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
当前发展可再生能是全球能源的重要发展方向,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应对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双重挑战的重要手段。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2030年达到20%的宏伟目标。全球主要国家也纷纷提出2050年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愿景。
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
一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具有丰富的资源量。其中水电技术开发量为6.6亿千瓦,到“十二五”末只开发了30%;风电技术开发量102亿千瓦,目前已开发量为1.5亿千瓦;截至2016年底,我国太阳能发电662亿千瓦时,仅占到储量的万分之0.16。当然,可再生能源的开发量与煤炭、石油不可直接对比,但通过数据显示,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但目前开发程度较低,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规模逐步扩大。到2016年底,全国水电装机达到3.3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站30542万千瓦,抽水蓄能2669万千瓦,位居世界首位。风电并网容量连续7年领跑全球,到2016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1.49亿千瓦,年发电量241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4个百分点。从2013年起,我国太阳能产业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增光伏应用市场,2015、2016年连续两年位居世界首位。2016年全国光伏并网装机容量在2015年4300万千瓦的基础上,增加到7818万千瓦,发电量600多亿千瓦时,太阳能热利用面积超过4亿平方米。另外,生物质能利用规模达到3500万吨标准煤,开发建设规模已经走在世界前列。
三是可再生能源技术日趋成熟。在水电方面,建成了世界上最高的300米及以上混凝土双曲拱坝;在风电领域,1.5~5兆瓦的风机已经实现批量生产;在光伏领域,依托国家光伏领跑示范基地,推动光伏产品先进性指标提升。另外,为了发展新能源,在储能技术、多能互补技术以及微电网等方面也进行了有效的示范。从这些方面来看,我国水电、风电、光伏产业的制造能力已经位居世界首位,正在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
四是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逐步健全。国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成立水电、风电、光伏领域的标准化委员会,推进了标准体系的建设。认证、建设、勘察能力不断加强,支撑水电、新能源等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五是可再生能源经济性不断提高。“十二五”时期,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是成本下降最快、经济性提高显著的能源类型。光伏在2010年的单位千瓦造价为2万元左右,2012年下降到至1.1万元左右,截至目前降至为7000元左右。上网电价由最初的1元钱降至目前0.6~0.8元/千瓦时,经济性显著提升。
可再生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系统消纳能力有待提升。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基于我国的资源禀赋与负荷中心呈逆向分布特点,资源和负荷匹配相对较差,且部分地区就地消纳困难;“三北”地区电源结构中调峰电源相对较少,特别是自备电厂供热机组比例较大,在冬季供热期调峰能力进一步受限;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电力需求放缓,装机出现了相对过剩;辅助服务政策不到位,或落实不力;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设速度较快,配套电网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电能通道输送能力尚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