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觃划》数据显示,全国已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6亿千瓦,因此“十三五”期间全国拟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约4.2亿千瓦。
新建机组方面,在煤电去产能压力下,煤电装机容量增速放缓,但增量仍然存在。我国煤电机组装机容量自2010年的64,661万千瓦增长至2015年的90,009万千瓦,年均增长6.8%。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接连发文调控新增煤电容量。在停建、缓建一批煤电项目的同时,新增需求仍然存在:①热电联产机组替代小容量燃煤锅炉形成新增装机;②“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特高压线路需要配套煤电基地建设,与新能源发电捆绑组合实现输电;③工业发展配套的自备电厂建设等。
按照研究,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在建煤电项目1.9亿千瓦;待批项目约1.6亿千瓦,其中约有1.1亿千瓦可能缓建、缓批。根据2016年底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觃划》,至2020年煤电机组装机容量应控制在11亿千瓦内,在发电装机总容量中的占比控制在55%以下。综合考虑在建规模和装机容量控制目标,预计“十三五”期间煤电机组新增量约1.9亿千瓦(2016年已新增约4300万千瓦煤电装机)。未来火电行业供过于求的发展趋势下,环保改造质量将成为发电企业竞争力依据之一,发电企业有动力执行更高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煤电装机容量增长情况及“十三五”超低排放改造计划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十三五”期间我国现役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规模超过4.2亿千瓦,新建煤电机组1.9亿千瓦,亦将产生配套脱硫脱硝除尘设备需求。单价方面,参考清新环境已签订单合同投资金额不装机容量的数据,估计改造项目合同单价约为9-15万/MW,由此估算“十三五”期间我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市场空间约549-915亿元。
“十三五”期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市场空间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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