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度淡出公众视野的区域电力市场,在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后被再次提上议事日程,引发新一轮建设“小高潮”。
区域电力市场的构建是实现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多方共赢的有效途径,是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推动电力工业良性发展的重要载体。随着输配电价的核定和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全国各省级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已取得丰硕成果——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总额已接近全社会用电量的19%,市场机制的确立和规范正悄然改变着电力工业的发展方式,也为区域电力市场的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我国的资源禀赋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经验教训不难发现,省间壁垒严重阻碍着跨省资源的合理流动,构建区域电力市场更需要政府理顺合理的省间利益分配机制,确立与区域电力市场相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矮化区域市场的作用对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的电改目标无异于缘木求鱼,省内、省间两重市场的蓬勃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为全国电力市场的建成作良好铺垫。而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过程可谓“昨天”很挣扎,“明天”很美好,但“今天”又如何?
西电东送“无心插柳”南方区域市场雏形
南方区域是我国经济发展桥头堡和电改排头兵。南方区域内东西部省区在经济结构和能源分布之间、用电需求和发电装机之间、用电负荷季节特性和一次能源供应自然特性之间存在着极强的互补性。其中90%的水电装机集中在云南、广西、贵州,90%的煤炭产量在集中在贵州、云南,而75%的用电负荷和80%的国民生产总值集中在广东、广西等省区。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从中高速增长转入发展“新常态”,从需求侧看,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拉动用电快速增长的基础尚未形成,南方区域用电维持在5%左右的增长幅度并趋于稳定。从供应侧看,过去经济“粗放式”增长、“跑马圈地”式的开发建设“后遗症”逐步暴露,南方区域内发电装机过剩、利用小时持续下滑等问题日益突出;云南富余水电消纳在区域之间、流域之间、季节之间以及一次能源之间的市场空间被省为实体的经济壁垒所挟持,省间协调难度日益增加,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由局部性逐步向区域性蔓延,单纯依靠省内市场机制在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
西电东送工程作为国家一项长期战略,通过多年建设和发展,在南方区域已建成“八交十直”的跨省区输电网络,输送能力达到4750万千瓦,南方五省区已形成了紧密联络的大网络,为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理网架基础;同时围绕西电东送形成的区域电力生产运行机制,为促进东西部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西电东送协议计划已成为南方五省区政府部门在电力生产和管理协调过程中一项重要工作和决策依据。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省间电力市场化交易是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组成理念,在贯彻国家战略的过程中所建立的机制和积累的经验,使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雏形”初见端倪。同时,西部省区之间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等各不相同,东部省区的火电装机冗余,过多依靠火力发电有悖于经济的绿色发展理念;省际间电网的强联络等区域特性和网架优势决定了只有建立区域性的协调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满足东西部省区不同的发展需要,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市场化交易成为西部省份释放消纳压力的“出口”
2016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的复函》中提出,要尽快发挥交易中心平台作用,为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提供公共规范的交易服务,推动国家能源战略的落地和南方电力市场建设。同年3月1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挂牌成立,2017年6月,全国首个跨省跨区月度电力交易规则——《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公布,明确了包括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在内的南方五省区内各类型跨区跨省电力交易,共设计了“月度协议计划”、“月度发电合同转让”、“月度集中竞价”、“月度富余电能增量挂牌”四个交易品种,并规范了交易组织、安全校核、交易执行以及计量、结算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为跨省区电力市场交易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以“计划+市场”的手段,最大力度消纳西南富余水电,调剂余缺。
“南方区域主要以西电东送为主,在政府间签订的5年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剩余空间开展市场化交易。”南方电网公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云南送广东电量市场化交易方式更加多样,除了省间协商、月度增量挂牌和发电合同转让外,也推进了云南和贵州的水火发电权置换。同时,通过研判水电消纳形势,公司制定了促进云南水电消纳二十条举措,通过充分挖掘西电东送大通道空间,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使云南富余水电由2017年初预计的550亿压减到289亿,水电利用率达到88%。”
据了解,2017年南方区域共增送云南水电277亿千瓦时,通过市场化手段完成268亿千瓦时交易电量。其中1~5月份《规则》未公布之前,加之一季度贵州省电煤供应偏紧,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共组织以省间政府协商方式送电124亿千瓦时,为全年完成277亿电量奠定了基础。6月份《规则》推出之后,针对汛期西部来水变化较快的形势,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除按月度组织挂牌交易、发电合同转让等交易方式,并增加多次临时交易,充分利用通道增送空间最终达成全年277亿千瓦时的增送电量。同时利用2017年西部较往年多1.5成的来水量,在机制上进行创新尝试,完成6.2亿千瓦时云贵水火置换,但由于牵扯到多方利益,虽成交量较小,但机制上的突破将成为未来市场建设的重要方向和内容。“国家对云贵水火置换的机制创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18年还要进一步完善水火置换交易规则,主要是置换的边界条件以及利益分配方式”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部相关人员介绍,“从今年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贵州电煤供应存在很大变数,云南水电仍有大量富余,在贵州局部时段送出能力不足情况下,增送云南水电是否属于水火置换的范畴有待商榷,所以置换边界条件需要进一步梳理和明晰,来平衡各省区间以及发电企业间的利益。”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经历了因势利导和顺水推舟的过程。借助于云南水电进入汛期之后弃水矛盾的集中爆发,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成为西部省份释放消纳压力的有效“出口”,电力交易平台组织的外送和消纳成为云南省经济的主要增长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市场运作初期,市场机制打破了“大锅饭”的传统送出方式,将电量分解到各家电厂,发电侧主体参与市场的积极性并不高。通过近半年的市场化运行和交易机制的完善,西部发电厂已经逐步意识到市场化为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生产动能,电价枯期倒挂等困扰南方区域市场的顽疾逐渐得到缓解。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为了进一步缓解枯期电价倒挂的情况,我们在交易机制上也作了修订,将增设‘保底消纳’的交易品种。在没有发电厂愿意摘牌,清洁能源又大量富余的情况下,通过与市场各方主体的充分沟通,最终以统一协商价格进行结算,避免清洁能源被白白浪费掉,同时在发电侧价格进一步稳固的基础上理顺丰枯期价格,体现市场规则的存在意义。”
走出对数字盲目崇拜的误区
随着新一轮电改步入“深水区”,电改洪流推动着全国各省及区域电力市场不断试探和前行。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从专家学者到舆论媒体,都约定俗成地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数字对比来说话,误将发电侧“割肉”让利给高耗能企业认定为“改革红利”,将买方市场下价格形成的阶段性表现曲解为市场化交易的意义,将降价让利作为电改成效的唯一评判标准,将市场主体放开程度和直接交易电量的量化数字凌驾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循序渐进的过程中之上,将市场参与主体数量和电力交易规模作为市场化改革成效的衡量标尺,这些误区既偏离了电改推进的轨迹,也有悖于电改的正确方向和初衷。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就目前用户侧而言,对于降电价的需求并不迫切,健康理性的市场和相对稳定的电价及电量才是用户真正的诉求。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交易技术条件、交易平台和市场化交易机制的确立,而不是体现在交易的数量上,通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才能充分实现和满足客观需要,更好地进行省际间的余缺调剂。遵循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才不会因为急功近利而徒劳无功。
“能够推动经济、行业良性发展才是健康的市场,捋顺价格机制比盲目扩大直接交易电量要迫切的多。”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尽管目前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交易品种、规则以及用户的放开程度还不尽完善,但南方区域市场牵扯到发用电多方利益,不能不考虑省为实体等现实因素而跳出市场谈市场。目前多方反映认为广东用户没有进入到省间市场交易,但是市场的放开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也是今年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推动的重点工作。”
据了解,2017年南方区域省间市场化电量占比12.5%,市场化交易电量主要集中在汛期。目前广东已有49家发电企业、云南16家发电企业进入跨区跨省电力市场。2017年完成的268亿市场化交易电量由广东省非市场用户承担。通过省间分配机制受惠的广东发电企业在报价策略和市场策略上都会有所体现,间接普惠于广东省内用户。
“目前云南和贵州的市场化放开程度很高,广东市场的准入和放开程度还需要政府来统筹推动,南方区域市场交易涉及两重交易,省间市场有清洁能源优先权的问题,省内又有市场主体准入批次和准入量的问题。需要政府从公平公正公开的角度协调统筹推进。”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建议。
市场化离不开物理手段的支撑。目前云南、广东两省市场化电量的扩大并不取决于用户的放开程度,而是取决于通道富余能力。从2017年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框架协议之外的市场化电量相对有限,西电东送大通道的输送能力已被充分挖掘,即便放开用户侧,更大的意义在于完善了市场机制,对扩大直接交易的成交量效果甚微。构建区域电力市场首先要明确目标,一旦市场遭受过多干预,电网安全受到威胁,对数字的盲目崇拜未免有舍本逐末之嫌。
以现货市场“命题”未来南方区域市场发展
西电东送战略实施20余年的宝贵经验,奠定了南方区域电力中长期市场体系的基础。通过近年来开展的各个交易品种在不同周期的市场化交易,电力的商品属性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改革初衷逐步体现。然而,在中长期交易中,仅简单考虑交易电量、价格和合同履约,未充分考虑供需形势变化、电网安全运行约束、清洁能源消纳、优先发电保障等要求,随着发用电计划规模的逐步放开,市场交易与调度运行的困难和矛盾日益突出。
2017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南方(以广东起步)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在2020年后要具备开展南方区域统一集中式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条件。
“现在供大于求的环境下,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和省内市场的建设,需要以现货市场来更好地体现电力的时间和空间属性,也有利于南方区域各市场主体得到真正的实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部相关人员坦言,“目前输配电价核定完成,更有利于清晰的价格信号产生,为需求方提供更多的选择权,无论对电力的价格、质量都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也有利于西部清洁能源消纳。”
建设南方区域统一现货市场一方面可以推动边际成本较低的清洁能源优先发电,促进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和清洁能源更大范围的消纳,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另一方面,以最优经济调度为技术手段,使用日前或实时阶段相对精准的电网信息组织市场交易出清,更有利于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结合各类中长期电力交易,更有助于发现更全面的电力商品价格并促进规划投资。
区域统一现货市场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交易出清及安全校核必须紧密配合,交易流程必须优化高效。中长期交易采用的省间、省内交易独立运作、相互配合的组织模式必然无法满足现货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即时性要求,需要一体化组织模式进行运作。
“首先,构建电力现货市场应以安全为核心,调度机构与交易机构按照职责共同组织现货市场。其次充分考虑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基础条件,由国家级/区域级电力交易中心、电力调度机构主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妥起步,协调推进。”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在介绍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推进路径时介绍,“南方区域现货市场类似于关税体制下的进出口贸易,以中长期协议计划优先保障为基础,紧密联合各省区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通过更广阔的交易渠道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培育更多的跨区跨省综合营销服务商,是推进区域市场融合统一的强大驱动力。”
区域电力市场仍需政府“扶上马 送一程”
南方区域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区域内囊括供应侧和需求侧,“八交十直”为市场化提供了坚强的物理支撑,“先天基因”明显优于其它区域市场。“宠儿”从蹒跚学步到茁壮成长,在迈向理想电力市场的道路上仍需积跬步以至千里。
“2018年我们在交易机制上作出创新,基于不可控的因素较多,月度波动性较大的情况,下一步将考虑拉长交易周期,范围不局限于月度,有可能扩至年度长协,并在月度进行分解,使月度报价不会对价格产生太大的扰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同时南方区域市场化交易不仅仅局限于云南和广东两省,受端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促成云南与广西、贵州间更多的直接交易可能。”
据了解,对于南方市场省间结合紧密,市场化交易品种逐渐丰富,时间窗口有限的情况,广州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规则》的基础上在组织方式、价格成交机制上作微调,提高市场运行效率;针对年度长协增加双边协商、发电合同转让等交易品种;在月度增量挂牌机制中对结算、安全校核、偏差考核和信息发布进行更详细的规定。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有了良好的起步和开端,市场各方对构建理想的南方区域市场有着热切且积极的初心。但装机能力普遍过剩和省为实体的基本国情是区域市场建设避之不及的障碍,更不是完全交由市场可以解决的问题。目前电力市场的试点、建设都是由各省级政府部门主导开展,但对于区域市场的构建,却没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推进,多方利益缺乏协调统筹。各省区出于对本省区GDP 的考量和省区内发电企业的保护可以理解,但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长远的发展,更需要跳出眼前利益的局限。当壁垒一旦得到破除,更广阔的的公共福祉将会创造更大经济空间和社会效益。
电力是基础行业,也是政府严格掌控的资源,与行政力量的交集使得将所有问题交由市场来解决有未免些过于理想化。目前南方区域各省级市场的规则都是依据省内资源结构和经济环境制定,多方市场均不在一个“频道”,为省级市场与区域市场的进一步融合增加难度,因此,在交易层面尽量减少行政干预的前提下,在技术层面上还需要政府进一步考虑衔接问题。
构建区域电力市场需要有一颗做市场的心,更需要对市场有信心。相信在立法层面推出统一明确的规则,在政府层面强有力的主导下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平台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在市场各方主体以诚信为原则的良好协同下,区域电力市场能够摆脱昨日的纠葛与困境,在明日经济稳中向好的环境下向理想的电力市场加速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