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力生产较快增长,新能源发电增量对电量增长的贡献作用显著增强
新能源发电增量对电力生产的贡献作用显著增强全国全口径发电量641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增速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1931亿千瓦时、增长1.6%,火电45558亿千瓦时、增长5.3%(其中煤电发电量41498亿千瓦时,增长5.2%),核电2481亿千瓦时、增长16.4%,并网风电3034亿千瓦时、增长26.0%,并网太阳能发电1166亿千瓦时、增长75.3%。2017年,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合计比上年增长10.1%,占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30.3%、比重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河北、吉林、黑龙江和西藏9个省份新能源发电量占本省发电量的比重超过10%,新能源发电已经成为内蒙古、新疆、河北等12个省份的第二大发电类型;新能源发电量增量对全国发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8.6%,山东、云南、甘肃等14个省份的新能源发电量增量超过火电发电量增量,新能源对发电生产的贡献作用显著增强。
弃风、弃光现象明显改善2017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行业企业也积极行动,综合施策推动解决“三弃”问题,全国弃风弃光现象明显改善。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7年,全国弃风电量41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8亿千瓦时,弃风率12%、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是三年来首次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双降”;弃光电量73亿千瓦时,弃光率6%、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据调研,四川、云南弃水电量也分别比上年有所减少。
新能源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增加较多,火电利用小时回升全国并网风电设备利用小时1949小时,比上年增加204小时,已经连续两年增加;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205小时,比上年增加76小时。受电力消费增长回暖拉动、以及水电发电量低速增长等因素影响,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219小时,比上年提高33小时,是自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下降后首次回升。水电设备利用小时3597小时,比上年降低22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7089小时,比上年增加28小时。综合来看,受发电装机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790小时,比上年降低7小时,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电力建设及生产运行安全可靠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水电站大坝漫坝、垮坝以及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主要电力可靠性指标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其中,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4万千瓦及以上水电机组、燃气轮机组、核电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分别为92.76%、92.55%、92.60%、91.10%,除煤电机组略有下降外,其他三类机组分别提高0.11个、0.30个和2.33个百分点。架空线路、变压器、断路器三类主要输变电设施的可用系数分别为99.497%、99.856%、99.942%。直流输电系统合计能量可用率、能量利用率分别为95.35%、54.42%,分别比上年提高0.68和0.25个百分点;总计强迫停运33次,比上年减少7.5次。全国10(6、20)千伏供电系统用户平均供电可靠率为99.814%、比上年提高0.009个百分点,用户平均停电时间16.27小时/户、减少0.84小时/户,用户平均停电次数3.28次/户、减少0.29次/户。
三、电力消费需求进一步回升,电力供需总体宽松
电力消费需求进一步回升受宏观经济持续稳中向好、新业态和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以及夏季高温天气等因素影响,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36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增速连续两年回升。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17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5%;第二产业用电量4492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5%,增速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3.9个百分点,是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提高的最主要动力(其中制造业用电量增长5.8%,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3.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8825亿千瓦时、增长10.7%(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量增长14.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703亿千瓦时、增长7.7%,分别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4和1.0个百分点。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分别为1.8%、70.6%、13.9%和13.7%;与上年相比,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比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及其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占比均降低0.7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人均用电量和人均生活用电量分别为4589千瓦时和628千瓦时,分别比上年增加268千瓦时和44千瓦时。
电能替代成效显著2017年,在居民采暖、工(农)业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与消费、家庭电气化及其他领域,大力推进电能替代,成效显著。《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2年)》发布实施,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完成煤改电127万户。据统计,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经营区域共推广完成电能替代电量1286亿千瓦时,占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的2.0%;其中,居民采暖领域替代电量88亿千瓦时,工(农)业生产制造领域替代电量773亿千瓦时,交通运输领域替代电量128亿千瓦时,电力供应与消费领域替代电量239亿千瓦时,家庭电气化及其他领域替代电量57亿千瓦时。
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国家有关部委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同时修订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明确了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新定义与新内容,补充了实施主体,增加了实施领域与方向;继续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计划(2016-2020年)。行业企业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已有171家单位通过电能服务机构能力评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电力”)和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地电”)超额完成2017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任务,共节约电量157亿千瓦时、电力395万千瓦,有力保障了电力供需平衡,促进了能源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宽松2017年,全国电力供需延续总体宽松态势,区域间供需形势差异较大。分区域看,华北区域主要是迎峰度夏期间偏紧,7月中旬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区域内绝大部分省级电网用电负荷均创历史新高,河北、山东、天津等地执行有序用电;华中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华东和南方区域电力供需平衡有余;东北和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