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环生态[2016]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通过强化生态监管、完善制度体系,促使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稳中有升、生态功能逐步改善,从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0月27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