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第一个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综合性规划。
如何科学做好生态保护修复?6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在发布会上表示,坚决防止走“先破坏后治理”这条老路,要变被动的修复为主动的保护。同时,要按照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依法追究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
周远波表示,在落实《规划》的工作时,要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和自身机理,结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变化,开展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此外,要完善国土空间自然保护地、森林草原、海洋环境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要按照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依法追究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要统筹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这三条控制线,以及海域的各类保护线,要确保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周远波还提到,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改革,要逐步建立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坚决防止走“先破坏后治理”这条老路,要变被动的修复为主动的保护。同时,借鉴国际上的一些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避免过多的人工干预,坚决反对各种华而不实甚至哗众取宠的盆景项目和形象工程;统筹各种自然生态系统,统筹陆地海洋、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上游下游等方方面面的关系,充分考虑水资源的禀赋条件和承载能力。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司长吴晓还介绍了《规划》的创新点,他强调,这次《规划》是“改革举措”,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规划。
吴晓介绍,《规划》着力解决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间割裂保护、单项修复的问题,从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全面增强。同时,将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着眼点、关注点从主要追求自然生态空间的扩张、自然资源总量的增长,逐步转移到量质并重、以质为先上来,通过高质量建设重大工程,来促进自然生态系统从量变到质变。
吴晓还强调,进一步突出重要生态系统和重大工程这两个“重”,不追求全域覆盖,也不搞面面俱到。在重大工程的组织上,将由条线为主逐步转变为区块为主、条块结合,以治理区域为基本单元,来谋划重大工程。在有关建设任务上,既部署了面上的保护政策,也突出了重点关键环节的修复和治理,还包括科技支撑、资源保护等生态保护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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