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已由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审批投资[2020]1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主厂房、烟囱、综合水泵房、餐厨粪污处理车间、渗滤液处理车间、飞灰暂存间、综合服务中心、油泵房、门卫及地泵房、化水车间等,总建筑面积19970平方米。投标最高限价:19404.344583万元。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安装(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叁级和承试叁级电力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日9时30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12 08:30至2022-03-1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4-0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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