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湄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受理公示,据了解该项目由湄潭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该公司为海螺创业旗下公司,该项目总投资3亿元,项目总占地 41666.67m2, 建设单位计划建设 1 条 40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 套 8MW 凝气式汽轮机+9MW 发电机,项目建 成后可形成年处理生活垃圾 14.6 万 t/a 的处理规模,服务范围为湄潭县、余庆县、 凤冈县。详情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于2022年4月27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7日—2022年05月1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0851-86987058(兼传真)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省生态环境厅窗口(邮编:550002)
1、建设项目名称
湄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地点
湄潭县高台镇窑上村平坝一组
3、建设单位名称
湄潭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国环正源(江苏)生态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
2022年4月27日
6、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湄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合一(公示稿).pdf
7、公众参与说明
焚烧发电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8、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9、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
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评价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 (1)对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8]8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42-2010号)等的要求,结合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等,论 证项目选址的可行性。 (2)本项目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烟气中含有二噁英类、重金 属类等特殊污染物。本次评价过程中,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0 号)等的要求,对照本项目的设计资料,通过对项目采用的焚烧设备、焚烧工艺、 烟气处理工艺方案进行分析,论证项目拟采取的烟气治理方案的可行性。 同时,估算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预测项目可 能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并结合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现状, 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3)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本评价从环保角度,重点论证废水全 部回用的可行性。 (4)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关于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的控制要求,结合项目拟建区域现有居民区的分布情况, 调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并对区域周边用地的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提出控制建议。 (5)对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产生的固废、噪声等污染源,分别按规范要 求,明确其处理处置措施;对项目运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明确其防范措施及 应急处置预案。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次评价工作内容主要是调查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现状及环境问题,结合区 域环境特征及工程特征,预测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 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工艺及环境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通过本次评价工作, 得出以下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 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 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 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 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同时取得周边公众 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