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都昌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都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
项目概况:变更项目位于九江市都昌县蔡岭工业集中区的镇区工业片区东北角,项目总投资39436.43万元,利用依托现有项目已建的2×400t/d机械炉排炉及其配套生产、环保设施,实施本次变更项目,拟将现有项目800t/d 的生活垃圾焚烧规模变更为焚烧“生活垃圾750 t/d+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50 t/d+一般工业固废150 t/d”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主要为焚烧发电。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本次环评工作针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分析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营运期的污染源特征,预测该项目对区域水、气、声、生态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建设生产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公布时同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供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公众也可在都昌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以及有关单位、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都昌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都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变更项目仅调整焚烧方案,不新增设备和生产线,无施工期。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生产及员工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气、工业噪声、工业固废、生态环境等。
征求项目周围群众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参与形式: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后,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或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邮箱。
建设单位:都昌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都昌县蔡岭工业集中区的镇区工业片区东北角
联 系 人:李明钊 联系电话:15083868475
环评单位: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世贸路899号
联 系 人:饶甲 联系电话:13979105521
邮 箱:174810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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