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丰环保公布2022年度业绩,期内集团实现收入82.47亿港元,同比增长21.4%;EBITDA为30.86亿港元,同比增长18.0%;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为13.33亿港元,同比增长0.8%;每股基本盈利54.9港仙,宣派末期股息每股4.7港仙,全年合共派息每股10.9港仙。
年内,集团无害化处理垃圾13,993,553吨,利用绿色能源发电5,249,545,000千瓦时,抵消二氧化碳当量排放6,769,000吨,节约标准煤1,381,000吨。
年内,集团共有38个已签订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日城市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达56,740吨。此外,集团致力确保项目按预期投产,集团旗下共有31个项目已投入营运,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41,890吨,其中临汾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宝山垃圾焚烧发电厂、泰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及达州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于年内开始试营运,新增每日处理能力6,650吨。此外,集团获授惠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百色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曲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巩固广东省的区域性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全国的业务布局。
在垃圾焚烧发电运营外,粤丰持续推进战略延伸扩张,策略性发展上下游具增长空间之环境卫生及相关服务。年内,集团成功中标河北省涞水县、曲阳县及四川省成都市、宜宾市等环卫承包合同,以及清远市、中山市及从江县填埋场复修整治项目,进一步强化垃圾焚烧发电与环卫一体化的产业链整合,逐步实现“焚烧+”业务模式。与此同时,集团亦致力透过不同的渠道扩阔收入来源,如委托运营一揽子服务及蒸汽销售。年内,集团与上实宝金刚及达州上实签订宝山项目及达州项目营运管理合同管理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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