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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鲁明:扩大农村清洁能源投资要解决四个关键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31 11:15:49 作者:綦鲁明

  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是一项事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农村能源供应安全稳定,以及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的民生工程、基础工程、系统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笔者认为,落实这一战略举措新要求,应着力扩大农村清洁能源投资,提升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助力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自主优质供给满足和创造需求。

 必要性和紧迫性

  与传统的薪柴、燃煤不同,当前我国农村清洁能源主要包括生物质能、太阳能、天然气、地热能等不产生或极少产生污染物的能源,其用途以满足广大农户的炊事、取暖需求为主。扩大农村清洁能源投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扩大农村清洁能源投资,是应对能源对外高依存度的有效途径。我国农村幅员广阔,人口众多。农村能源是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基石。我国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的对外依存度比较高,且进口的大部分分别集中于少数几个国家。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加剧了石油、天然气国际供应链“断链”的风险。扩大农村清洁能源投资,立足于开发利用国内资源,建立一个安全、可靠、可持续的农村能源供应体系,减少能源对进口的高度依赖,既必要又紧迫。

  第二,扩大农村清洁能源投资,是农村农业践行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能源是经济发展的必需品。随着“双碳”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协同实施,清洁能源在农村的市场潜力巨大。一方面,在广大农村,实施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替代,发挥其“零碳”“负碳”优势,是有效减排降碳、改善空气质量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开发利用农村清洁能源,推动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农村能源产业链调整与优化升级,创造农村就业岗位,是培育乡村经济发展新动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根本选择。

  第三,扩大农村清洁能源投资,是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趋势的需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是一个运用新技术,实施创新驱动的过程。需要通过多元开发、数字技术赋能以及创新链的优化升级,推动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发展。通过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形成农村清洁能源发展的不竭动力。这本身就是一场把握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积极参与并敢于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胜出的有意义的具体实践。

  面临的关键制约

  当前,有效扩大农村清洁能源投资,仍有诸多堵点、痛点、难点亟待破解。

  第一,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远没有发挥出来。随着“双碳”战略的深入实施,未来我国清洁能源投资将快速持续发展,同时需要极大提高农村清洁能源的投入比重。这其中,政府资金只能覆盖很小一部分,主要缺口仍需靠市场来弥补。在我国,农村清洁能源投资的融资,主要靠发展迅速的绿色信贷、绿色金融债等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比重不高。其中,资本市场作为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尽管国家开始重视发挥其对清洁能源发展的支持作用,但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尚远未发挥出来。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资本市场往往更看重流动性、更看重短期回报,对“双碳”战略、应对气候变化、绿色生态建设、乡村振兴等中长期挑战还没有足够重视,相应的融资服务机制也远未形成;二是清洁能源产业历史还不算长,不少企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不仅公司治理有待完善,也缺乏必要的信息披露和分析数据,以供投资者作科学合理的投资判断。

  第二,缺乏成熟可复制推广的技术使用路线。技术及其使用路线直接关系到农村清洁能源项目的成败。当前,农村清洁能源可供选择的技术众多,技术转化产品也呈现多样化趋势。这些技术的使用成本不一,技术转化产品的功效、安全性不一,对采暖锅炉、户用炉具等设备技术标准要求不一,终端农户选择陷入多难困境。这导致难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技术应用和商业化路线。较高的技术风险和较低的规模经济效益,降低了投资者意愿,限制了资本与技术的结合。

  第三,农民对清洁能源的消费需求有限。农民对烧柴、烧煤等传统用能方式的路径依赖较强。另外,农民的收入仍普遍不高,在清洁能源上新增支出的多少,将决定其能够接受的程度。调研发现,农村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后,尽管政府补贴减轻了农户一部分支出压力,但仍有不少农户存在不舍得用的情况。可以推断,农民对其他商品性能源消费也会有类似态度。如果农民的消费能力不能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供应方的成本-收益就难以有效对冲,消费-投资的良性循环就无法有效建立起来。

  第四,政府政策与监管体系有待升级优化。目前,政府对农村清洁能源项目仍作新生事物看待,政策支持大多属于鼓励尝试型,并没有上升到常规性普遍性推进阶段。政策设置也是“政出多门”“零打碎敲”,形不成合力。不同项目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与合作,形不成多元协同的清洁能源体系。在清洁能源项目运行中,存在市场主体违背契约精神,故意设置收费环节等使供需双方合作受阻,增加交易成本的现象。

 形成共建共享共赢局面

  今后扩大农村清洁能源投资,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要求,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这需要着力解决以下关键问题。

  第一,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升其直接融资功能。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产业,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资本市场应予以足够重视,并加力支持。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深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在农村开发清洁能源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获取融资。针对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清洁能源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增强服务的普惠性与包容性。突出创业板特色,更好服务农村成长型清洁能源创业企业发展。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开发农村清洁能源的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培育群体优势。持续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机制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做优做强。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强化优胜劣汰。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更好发挥创新领跑者和行业领先者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增强资本市场发展韧性。

  第二,依托丰富资源,系统设计可复制推广的农村清洁能源技术路线。技术路线的选择不应单单是某一个市场主体或政府部门的事。面对国内外许多种解决农村清洁能源的技术和成功案例,政府应当与市场合作,依托农村丰富的生物质资源以及我国丰富的煤炭资源等,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遴选出一批合理成熟的领先技术,建立高效率、低成本、高产出、低排放、可推广的清洁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加工生产体系,为农民和城乡提供成型燃料,开发适于成型燃料使用的安全耐用、操作方便、节能高效的直燃锅炉和户用炉具。同时,研究开发相配套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强化系统集成。构建软硬件齐备、功能齐全、可复制推广的技术路线。与此同时,因地制宜建设多能协同的清洁能源体系。

  第三,有效提升广大农户消费水平,发挥消费引擎作用。农户消费是农村清洁能源发展的终端动力。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要与农户消费水平相适应。应设置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合理规划农村清洁能源发展各阶段的重要任务,保证各个发展阶段农户清洁能源消费水平合理增长,并均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其中,短期内,对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及其配套炉具等,应给予适当、精准补贴,引导农户清洁用能,降低支出压力;中长期看,应着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户增收,培育形成农户消费持续拉动的内生机制,同时逐步削减财政补贴,摆脱对补贴办法的依赖。

  第四,提升政策综合支持能力,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深入贯彻实施“双碳”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科学布局农村清洁能源体系建设,系统建立促进发展的财税、金融、科技、土地、人才政策体系,提升政策的整体性、协调性、规制性与效力性。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重点监管清洁能源的价格、用量、合同签订等事项,对不予落实、违规操作的,运用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处罚。加大农村用能致污的监管及惩罚力度。以农村居民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农村地区清洁用能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清洁用能,形成共建共享共赢的生动局面。

  (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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