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电力交易中心及地方电力行业协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精神,为适应电力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需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制定《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1-2014)、《电力行业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3-2014)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了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两类专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广泛征求了各电力企业的意见。现将《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
附件:1.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
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内 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基本条件 (60分) |
基础信息 (30分) |
信息的完整性 |
企业填报信息的完整性。 |
10 |
填报的信息符合要求,信息完整,格式准确,10分; 信息不完整,0分。 |
信息的真实性 |
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
20 |
填报的信息真实无误,不存在瞒报失信信息的情况,20分; 信息存在瞒报,信用等级为B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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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30分) |
企业资质 |
企业必备的资质情况。 |
15 |
具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业务许可证,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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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认证 |
企业获得相关认证情况(包括ISO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等)。 |
15 |
每获得一项得5分,最高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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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能力 (160分) |
业务结构 (20分) |
主营业务 |
企业的经营电量范围。 |
10 |
售电量60亿千万时以上的,10分; 30-60亿千万时的,5分; 30亿千万时以下的,2分。 |
增值服务业务 |
企业通过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用电咨询和电能替代等增值服务形成的售电业务。 |
10 |
增值服务占总收入的比例≥10%,10分; 5%~10%,5分;低于5%,2分;未开展,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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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 (40分) |
质量安全环保管理 |
质量安全环保情况。 |
20 |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20分;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一般,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10分;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0分。 一年内发生两次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信用等级为C级。 |
|
技术人才比例 |
拥有执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才/全部从业人员人数×100% |
20 |
技术人才比例≥40%,20分; 20%-40%,10分; 技术人才比例<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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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能力 (40分) |
营业区域 |
企业营业区域范围。 |
40 |
营业区域跨2个及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40分; 营业区域跨2个及以上县市级行政区域,20分; 营业区域在2个以下县市级行政区域,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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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技术能力 (60分) |
设备的完好率 |
企业拥有的设备情况。 |
30 |
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具有行业领先水平,设备完好率≥90%,30分; 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备完好率<9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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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力 |
技术投入比率 |
30 |
技术投入比率≥10%,30分; 5%≤技术投入比率<10%,20分; 技术投入比率<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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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意愿(90分) |
信用管理 (70分) |
管理层信用 |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人员的信用状况。 |
50 |
领导层人员在企业内外均无不良信用记录,50分; 每有一条不良记录扣10分,直至扣完。 |
信息披露 |
企业主动对外披露信用信息情况。 |
20 |
在指定网站上公示有关信息和承诺,20分;未披露,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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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 (20分) |
企业标准(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
20 |
各项标准制度健全,符合诚信理念,得到有效执行,20分; 各项标准制度健全,实施效果一般,10分; 标准制度不完善,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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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表现(300分) |
交易管理 (60分) |
交易规则 |
企业执行交易规则情况。 |
20 |
出具电力交易机构提供规范执行交易规则意见,20分; 未出具电力交易机构提供规范执行交易规则意见,0分。 |
交易电量 |
企业实际交易电量情况,用“电量交易履约率”评价,即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与约定的合同电量之比。 |
40 |
电量交易履约率≥97%,40分; 95%≤电量交易履约率<97%,30分; 90%≤电量交易履约率<95%,20分; 电量交易履约率<9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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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行为 (60分) |
交易价格 |
企业参与电力交易竞价情况。 |
20 |
严格执行电力交易竞价规则,20分。 在交易过程中操纵电价行为的,每发生一件扣10分,直至扣完。 |
|
市场承诺 |
1、企业在交易中不得有与其他方“合谋”而获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2、企业不得有利用第三方干预市场交易及合同履约行为。 |
40 |
1、交易过程中有“合谋”行为并已造成影响,扣20分; 2、交易过程中利用第三方干预市场行为,扣20分。 无上述行为者不扣分。 |
||
合同履行 (140分) |
合同管理 |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执行情况。 |
20 |
1、合同文本齐全,格式规范,10分; 2、合同执行良好,未出现与合同相关方纠纷事件,未出现提出申请而终止合同行为,10分;每出现一项扣5分。 因自身原因出现3次纠纷或终止合同情况,信用等级为C级。 |
|
合同结算 |
应结算电费情况。 |
100 |
按合同及时结算,100分。 逾期1月扣20分;逾期2月扣40分;逾期3月扣60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
交易周期 |
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市场主体不得随意退出。 |
20 |
交易周期为12个月者,20分; 6个月≤交易周期<12个月,15分; 1个月≤交易周期<6个月,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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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调度管理 (40分) |
调度管理 |
企业是否具备并网技术条件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措施,以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
20 |
具备并网技术条件要求,执行并网协议的有关约定,20分; 存在危害电网安全运行情况的,0分。 |
|
调度纪律 |
企业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合理组织其电网运行和电网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
20 |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规范执行电力调度,20分; 凡出现违反调度纪律,无故不执行或延误执行调度指令,擅自越权改变调度管辖设备的状态和故意违规操作,均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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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140分) |
资产运营能力 (40分)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年初末平均应收账款+年初末平均应收票据) |
20 |
应收账款周转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应收账款周转率<行业良好值,15分; 应收账款周转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总资产周转率 |
营业收入/年初末平均总资产 |
20 |
总资产周转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总资产周转率<行业良好值,15分; 总资产周转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盈利能力 (40分) |
营业收入毛利率 |
(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
20 |
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良好值,15分; 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初末平均所有者权益合计×100% |
20 |
净资产收益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净资产收益率<行业良好值,15分; 净资产收益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偿债能力 (30分) |
资产负债率 |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
15 |
资产负债率≤行业良好值,15分; 行业良好值≥资产负债率>行业一般值,12分; 资产负债率>行业一般值,8分。 |
|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 |
15 |
速动比率≥行业良好值,15分; 行业一般值≤速动比率<行业良好值,12分; 速动比率<行业一般值,8分。 |
||
成长能力 (30分)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本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100% |
20 |
营业收入增长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营业收入增长率<行业良好值,15分; 营业收入增长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总资产增长率 |
(年末资产总计-年初资产总计)/年初总资产×100% |
10 |
总资产增长率≥行业良好值,10分; 行业一般值≤总资产增长率<行业良好值,8分; 总资产增长率<行业一般值,5分。 |
||
信用记录 (250分) |
优良记录 (100分) |
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等奖项。 |
100 |
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集团评选的各类荣誉,国家级,每项计10分;省部级奖项,每项计8分;地市级以下奖项,每项计5分。以上各项分值累加得分,最高100分。 |
|
不良记录 (150分) |
企业受到能源、环保、司法、工商、质检、安监、金融、海关、税务、法院等部门处罚的不良行为。 |
150 |
未发生过不良记录,150分; 每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50分,扣分不设底限。包括受到政府监管通报、行政处罚的,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情况。 市场主体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交易规则和破产倒闭退出市场的,列入黑名单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 |
附件2
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内 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基本条件 (60分) |
基础信息 (30分) |
信息的完整性 |
企业填报信息的完整性。 |
10 |
填报信息符合要求,信息完整,格式准确,10分; 信息不完整,5分。 |
|
信息的真实性 |
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
20 |
填报信息真实无误,不存在瞒报失信信息情况,20分; 填报信息存在瞒报,信用等级为B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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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30分) |
企业资质 |
企业必备的资质情况。 |
10 |
具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业务许可证,10分。 |
||
已获信用等级 |
企业在本行业或相关行业信用等级情况。 |
20 |
信用等级为AAA级,得20分; 信用等级为AA级,得15分; 信用等级为A级,得10分; 信用BBB级,得5分。 信用BB级以下,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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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能力 (140分) |
基础管理 (100分) |
质量管理 |
企业质量管理情况。 |
40 |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质量事故,40分; 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未发生质量事故,20分; 发生质量事故,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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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 。 |
30 |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事故,30分; 未通过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未发生安全事故,20分; 发生安全事故,0分。 |
|||
环保管理 |
企业环保管理情况。 |
30 |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环保事故,30分; 未通过环保管理体系认证,未发生环保事故,20分; 发生环保事故,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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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 (40分) |
能耗指标 |
企业能源单耗管理情况。 |
40 |
单位能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或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20分; 高于行业平均值,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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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意愿(80分) |
信用管理 (50分) |
管理层信用 |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人员的信用记录 |
30 |
领导层人员在企业内外均无不良信用记录,30分; 每有一条不良记录扣10分,直至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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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
企业对外信用信息披露情况 |
20 |
在指定网站上公示有关信息和承诺,20分;未披露,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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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 (30分) |
科学用电 |
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电能替代工作,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 |
30 |
开展节能减排和电能替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居本地区领先水平,30分; 开展节能减排和电能替代工作,成效一般,10分; 未开展,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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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表现(330分) |
交易管理 (80分) |
交易规则 |
企业执行交易规则情况。 |
20 |
出具电力交易机构提供规范执行交易规则意见,20分; 未出具电力交易机构提供规范执行交易规则意见,0分。 |
|
交易电量 |
企业实际交易电量情况,用“电量交易履约率”评价,即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与约定的合同电量之比。 |
60 |
电量交易履约率≥97%,60分; 95%≤电量交易履约率<97%,40分; 90%≤电量交易履约率<95%,20分; 电量交易履约率<90%,0分。 |
|||
市场行为 (80分) |
交易价格 |
企业参与电力交易竞价情况。 |
40 |
严格执行电力交易竞价管理制度,40分。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舞弊行为的,每发生一件扣10分,直至扣完。 |
||
市场承诺 |
1、企业在交易中不得有与其他方“合谋”而获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2、企业不得有利用第三方干预市场交易及合同履约行为。 |
40 |
1、交易过程中有“合谋”行为并已造成影响,扣20分; 2、交易过程中利用第三方干预市场行为,扣20分; 无上述行为者,40分。 |
|||
合同履行 (170分) |
合同管理 |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管理与执行情况。 |
40 |
1、合同文本齐全,格式规范,20分; 2、合同执行良好,未出现与合同相关方纠纷事件,未出现提出申请而终止合同行为,20分;每出现一项扣10分。 出现3次因自身原因纠纷或终止合同情况,信用等级为C级。 |
||
合同结算 |
应结算电费情况。 |
100 |
按合同及时结算,100分。 逾期1月扣20分;逾期2月扣40分;逾期3月扣60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
交易周期 |
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市场主体不得随意退出。 |
30 |
交易周期为12个月者,30分; 6个月≤交易周期<12个月,20分; 1个月≤交易周期<6个月,10分。 |
|||
财务状况 (140分) |
盈利能力 (60分) |
营业收入毛利率 |
(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
30 |
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良好值,30分; 行业一般值≤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良好值,15分; 营业收入毛利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初末平均所有者权益合计×100% |
30 |
净资产收益率≥行业良好值,30分; 行业一般值≤净资产收益率<行业良好值,15分; 净资产收益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偿债能力 (80分) |
资产负债率 |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
30 |
资产负债率≤行业良好值,30分; 行业良好值≥资产负债率>行业一般值,15分; 资产负债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 |
30 |
速动比率≥行业良好值,30分; 行业一般值≤速动比率<行业良好值,15分; 速动比率<行业一般值,8分。 |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合计×100% |
20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行业良好值,20分; 行业一般值≤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行业良好值,15分;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行业一般值,10分。 |
|||
信用记录 (250分) |
优良记录 (100分) |
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等奖项。 |
100 |
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集团评选的各类荣誉,国家级,每项计10分;省部级奖项,每项计8分;地市级以下奖项,每项计5分。以上各项分值累加得分,最高100分。 |
||
不良记录 (150分) |
企业受到能源、环保、司法、工商、质检、安监、金融、海关、税务、法院等部门处罚的不良行为。 |
150 |
未发生过不良记录,150分; 每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50分,扣分不设底限。包括受到政府监管通报、行政处罚的,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情况。 市场主体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交易规则和破产倒闭退出市场的,列入黑名单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