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改调查(二):孤网合法化的顾虑与挑战,公平监管是最大难题

作者:姜黎 发布时间:2016-12-05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监管与顾虑

  2015年3月15日,中发9号文下发,紧跟着的六个配套文件中有一份是《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逐步推进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同等管理,包括加强运行管理,参与辅助服务;承担社会责任,缴纳各项费用;确定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等。

  相应地,2016年9月7日获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也提出,规范自备电厂建设管理,包括燃煤自备电厂项目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火电建设规划,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火电建设相关产业政策和能效、水效、环保、安全质量等各项标准;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应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合理缴纳系统备用费;鼓励有条件并网的自备电厂并网运行,按照“两个细则”进行电网辅助服务考核与补偿;积极探索促进现有“孤网”规范运行并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在此之前,2016年6月3日,据官网消息,山东能源监管办召开企业自备电厂座谈会,征求对加强和规范企业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的建议,而各参会企业就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替代发电、“两个细则”、政策性交叉补贴、基金附加、系统备用费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随后,2016年6月25日,能监办又赴临沂力源热电调研,听取企业关于主营业务发展规划的汇报和关于自备电厂规范运营的意见和建议。

  据南山铝业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对自备电厂的考核基本是不控制发电量,但控制上网电量,原则上自发自用。而从2015年开始,按照要求开始缴纳政策性基金。至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前提是必须全额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基金附加、系统备用等费用。

  “这对一个企业来说,压力还是很大的。”该负责人提出:“如果没有全额缴纳这些费用,可以不让我们卖电,但最好是能够允许我们买电。”

  他直言,允许拥有自备电厂的存量电网企业到市场上买电,按照规定缴费,不仅能提高公用电厂的发电利用小时数,也有利于燃煤电厂总量控制。

  “如果不能从市场上买到相对便宜的电,产业还在发展,现有自备电厂装机不足时就只能再建,扩建机组是唯一渠道。”

  2016年9月29日,山东能监办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山东省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山东省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等方案征求意见。

  据相关部门政府人员透露,目前尚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估计会有较大修改。

  据了解,对于“孤网”是否应当全额缴纳电费中各项附加费用,山东省内各部门之间还需沟通。

  一位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内人士指出,大多数拥有一定规模自备电厂,甚至“孤网”运行的当地企业是山东的支柱产业(详情见表2),省里出于经济发展、就业、税收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在规范化管理方面会有所顾虑。能源主管部门与魏桥、信发等存量“孤网”的沟通情况并不十分理想。

  毕可利认为:“对于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自然生长出来的东西,要扶持也要修偏。”

  有相关部门政府官员认为,自备电厂已存在多年,也不仅存在于山东,全国各地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情况,继续沿用过去的政策能否解决问题,现在应当仔细研究。

  “孤网”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企业概念,其电网供电范围内含有一部分农业生产、生活用电,也包括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中政策性交叉补贴、基金附加等结构非常复杂,并不只有一个用途,而且目前的使用状况也并不透明。

  他建议国家层面应统筹考虑调整基金的收取项目和方式。比如,可再生能源补贴是全社会受益的,只要用电都应该交,否则对其他市场主体不公平,对国家也是一种损失,但一视同仁缴纳所有项目是否合理还需从长计议。

  此外,如果以消费税的形式向终端用户征收相应的基金,能够更加规范,执行起来也更加有力。

  “毕竟,如果纳入税收,不缴纳相应的费用就是违法,而不再只是违反政府规定了。”

合法与挑战

  就在eo记者抵达山东采访的第一天,2016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明确: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未经营配电网业务的,可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准开展配电网业务。符合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的,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可开展售电业务。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项目业主须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早在山东试点方案获批前的半个月,能监办便先后赴山东省黄金电力公司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调研。

  在黄金电力公司,带队调研的能监办副专员左卫华指出,山东省黄金电力公司担负着保障山东重要黄金产区的供电任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特别要保证辖区内矿山安全供电;要继续加大对电网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配网建设、山东黄金集团专项建设改造资金,不断建设完善自身配电网络。

  黄金电力则表示,“积极抢抓机遇,争取成为山东电力体制改革的试验田”。

  在胜利油田,能监办有关负责人提出,希望胜利油田积极争取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积极参与、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

  胜利油田管理局负责人则表示,“希望能够争取有关政策的支持,顺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据山东相关政府部门官员透露,目前黄金电力和胜利油田电网正在为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做准备。

  另外,对于拥有自备电厂的存量配网,电网部分应纳入规范,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实现独立核算是最基本的要求。

  “能够把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部分电网纳入规范,一方面促进了企业经营合法化,另一方面能更有效地规范管理。”

  只是,存量配电网合法化之后,电网企业之外的配电公司在各地可能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对电网安全及用户服务会否带来隐忧?

  一位从事能源市场监管的业内人士认为,电网本身既是一个整体又是分片的,即使同属电网公司,各市、县的设备、运维以及服务水平都有所差异,而电网遵循统一的规划,建设遵守统一的标准,坚持统一调度的模式等等这些不会因改革而改变,发生改变的只是经营主体。

  他也坦承道:“有序放开配电网,存量配网合法化之后,最大的挑战在于监管。首先是规范其配网建设,纳入总体规划;第二是在可靠性,对用户的收费等方面,督促其按照电网的标准经营。要在监管上做到公平、合理,难度还很大。”

  另外,随着由不同经营主体投资、运营的配电公司形成,配电价格以何种方式执行也是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价格由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据了解,相比对每个区域核定不同配电价格,有存量配电网的相关负责人更希望按照省级统一输配电价执行。

  各存量配网之间,以及与电网企业的供电网络相比,建设和运营成本均可能存在差异。据多名业内人士介绍,多数情况下,民营企业相对更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其所辖的配电网在建设时就拥有更精准的用户群体,另一方面其用户用电平稳、电量较大,加上人工成本、设备采购成本等相较电网企业而言,都会更低。

  而建造成本低的配电网统一执行省级输配电价则意味着将获得更多收益。至于能否因此惠及用户,就要看经营主体是否愿意将多出来的收益返还给用户了。但是,如果接受了统一监管,这种成本优势会否继续也还是个未知数。

  还有电网企业的业内人士提出担忧,由不同主体运营,以后各个区域内可能还有不同的售电公司,一旦出现问题,调度与服务界面如何界定,如何尽量避免沟通成本增加,进而真正提升配电网运营效率还有待观察。

  市场化与机会

  除了较大规模的“存量”以外,2015年5月14日,省内第一家民营售电公司龙飞售电有限公司在工商局注册成立。截至目前,据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统计,省内注册成立或增项涉及售电业务的企业达200多家,数量排名全国前列,且民营电力企业占比超过90%,分布在济南、烟台、菏泽、东营、临沂等各个地区。

  目前,山东省内售电公司尚未开展实质性业务,也还没有进场交易。不过,在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之前,黄金电力作为大用户已于2015年和2016年参与到山东省直接交易当中,成交电量几乎可以覆盖其工业用户所需的所有电量。

  据了解,山东未来配售电改革的模式可能是存量配电形成独立的配电公司,而售电公司进场后主要代理中小用户。

  “一旦中小用户也能够参与市场交易,如果都与发电企业一一对接的话,工作量很大,会给发电企业带来较大困难,所以可能需要售电公司来进行代理。”

  不过,售电公司的具体参与方式还在商讨之中,尚未有明确意见。

  在这些售电公司当中,也有“存量”的身影,比如上文提到的黄金电力公司与南山铝业集团均成立了自己的售电公司。

  无论是否拥有自备电厂资源,在配网建设上“存量”代表均表示没有“扩张”的打算,而在售电方面则稍有不同考虑。有的认为,合法化之后,也可以像其他售电公司一样,不受配电范围限制,代理客户,提供电能服务;而有的则仅是出于未来以上市公司身份难以参与市场,必须与售电公司交易而成立,并没有“抢占”更多售电市场份额的计划。

  根据“管理办法”,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具备条件的要将配电业务和竞争性售电业务分开核算。据相关政府官员解释,这是指存量配电网可以成立售电公司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但在财务上应当分开核算。

  “这种隔离是能够做到的,关键看监管能否到位。实际操作的难度比较大,一是监管成本相对较高,二是以当前的监管人员配置几乎无法完成。”

关键词: 电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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