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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2017 年 7 月京津唐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公告》正式发布,不过与2016年10月那次交易不同,这次公告中终于看到了售电公司的身影——共有143家冀北售电公司被
批准参与此次交易。
Amazing!
在2016年陪练一年的冀北售电公司,终于可以发大招啦!
不过,2017年的京津唐能留给售电小伙伴多大的发挥空间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7 年 7 月京津唐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公告》解读
Q1:参与的市场主体是:
售电方:京津唐地区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单机发电容量 30 万千瓦及以上且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按规定投运、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和部分 20 万千瓦级低煤耗机组(低煤耗机组标准由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认定)和其他经地方政府审查公示准入的发电企业。
购电方:天津准入电力用户,冀北准入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
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Q2:本次交易规模上限是?
本次京津唐地区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上限为 36.7 亿千瓦时(用户侧数据),其中,天津上限 12.3 亿千瓦时,区内上限9.8 亿千瓦时,区外上限 2.5 亿千瓦时;冀北上限 24.4 亿千瓦时,区内上限17.0亿千瓦时,区外上限 7.4 亿千瓦时。
(附:2016年京津唐地区电力直接交易结果为成交电量61亿千瓦时:北京24亿千瓦时,天津15亿千瓦时,冀北22亿千瓦时。)
Q3:分给售电公司的蛋糕有多大?
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参与冀北地区直接交易电量总量不应超过冀北地区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的 5%,即 1.2 亿千瓦时(蛋糕不大,总好过没有对吧)。
Q4:本次交易的方式是?
交易方式是双边协商交易,天津电力用户自愿选择与区内外电厂;冀北电力用户自愿选择与区内外电厂or售电公司参与交易;冀北准入售电公司自愿选择与区内外电厂交易。
注意:冀北电力用户在同一交易周期内(原则上为年度)只能通过一家售电公司代理购电,且通过售电公司购电的用户不得再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Q5:本次交易的申报流程是?
1.申报前,售电公司需与代理用户签订“市场化购售电合同”并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备案。
2.申报流程及出清原则:(交易分两个申报阶段)
Q6:交易时间安排:
1、6月15日12:00前,售电公司与代理的电力用户完成“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签订,并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备案。
2、6月16日13:00-16:00,第一阶段发电企业登录相关交易平台,申报交易意向,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随后进行确认。
3、6月16日16:00-18:00,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汇总双边交易意向,出清形成第一阶段无约束交易结果并发布。
4、6月19 日14:00-17:00,第二阶段发电企业登录相关交易平台,申报交易意向,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随后进行确认。
5、6月20日17:00前,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汇总交易结果,提交调度机构安全校核。
6、6月26日17:00 前,调度机构对双边交易意向进行安全校核,并将校核结果返回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7、6月26日17:30 前,发布双边交易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