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氢能> 动态

加强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深化交通场景落地应用

能源发展网 发布时间:2022-09-28 00:00:00

广州发布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到2025年,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形成1.5万吨/年加氢能力

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广州市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5年)目标为:新建制氢站1座,累计建成制氢站3座以上;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开展1座~2座制氢加氢合建站建设,1座~2座储氢站(或依托制氢站、制氢加氢合建站、加氢站统筹考虑储氢)有关工作。形成3.5万公斤/天(1.3万吨/年)燃料电池用氢气制氢能力,形成不低于4.0万公斤/天加氢能力(1.5万吨/年),可以满足6000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运行用氢需求。

2026年~2030年目标为:新建加氢站50座以上,累计建成加氢站100座以上,形成5座以上制氢加氢合建站布局,3座~4座储氢站布局。形成10万公斤/天(3.6万吨/年)燃料电池用氢气制氢能力,形成10万公斤/天(3.6万吨/年)以上加氢能力,可以满足氢燃料电池车商业化运营需求。

据了解,《规划》与《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广东省加快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广州市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充分衔接,《规划》目标与产业发展和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目标相适应并适度超前。《规划》实施后,广州市基本形成较为全面的加氢站网络,覆盖广州市内主要环线和干线,同时在广州—东莞—深圳、广州-佛山-阳江、广州—中山—珠海的高速公路上均布局有加氢站,形成广州市内外连接的加氢走廊。

落实“一核心、一枢纽、三基地”产业布局

据悉,广州此次出台的《规划》主要针对制氢厂和加氢站的落地,是国内首份关于氢能产业链前端和中端部分的详细规划,《规划》中大部分的篇幅是在规划加氢站的选址和落地推动分工,对加氢站的安全使用,进行了细致的规划性预设。

《规划》明确,为了落实广州市“一核心、一枢纽、三基地”氢能产业布局,确保广州市氢能产业可持续发展,将以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区为重点,结合其余各区实际情况,进行氢能基础设施布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考虑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规划》按照制氢加氢合建站、加氢站规划目标适当扩大布点数量。

具体来看,目前越秀区暂无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根据发展情况,如果需要建设加氢站,可适当调整纳入规划。荔湾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1座,为加氢站。海珠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4座,全部为加氢站。天河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2座,全部为加氢站。白云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52座:加氢站51座,制氢加氢合建站1座(根据氢能产业发展情况实施)。黄埔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47座:制氢站3座,其中2座为已建成;制氢加氢合建站5座,其中1座已建成;加氢站39座,其中4座已建成。花都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12座:加氢站11座,制氢加氢合建站1座(根据氢能产业发展情况实施)。番禺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8座,全部为加氢站。南沙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20座:制氢站2座,其中1座为已建成制氢加氢合建站3座;加氢站15座。从化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13座:制氢加氢合建站5座;加氢站7座;储氢站1座。增城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10座:制氢加氢合建站1座,加氢站9座。

多重因素制约氢能基础设施发展

《规划》提出,由于氢能产业是战略新兴产业,产业发展所需标准、规范体系尚待完善,核心技术尚需攻关,管理职责尚待明确,制约氢能基础设施发展的因素客观存在。

第一,氢气制备及储运方面。氢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部门对其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均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氢能的制备、存储设施均需在产业集聚区或化工园区集中建设,但加氢站等终端设施需要靠近用户分散布局,加氢站的氢气供应需要运输解决。目前普遍采用的气态氢运输方式存在较大的瓶颈,单车最大运送能力仅为300公斤,且经济运输半径通常不超过150公里;液态氢、有机质储氢及固态储氢技术尚待突破,这些都将制约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

第二,氢气价格方面。当前燃料电池氢气的终端销售价格较高,导致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燃料消耗成本高于常规燃料(按当前价格计算,长途大巴车的百公里燃料成本,氢燃料电池汽车约为柴油汽车的1.5倍),进而影响了氢能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投资建设方面。氢能基础设施投资额大,主要是加氢站设备投资相对较高,部分关键设备仍需进口。一座日加氢能力为1000公斤的加氢站,估计投资达1000万元~1500万元(不含土地费),如按照商业用地实施加氢站建设,成本会更高。因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氢能基础设施社会投资的积极性。

第四,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方面。由于氢燃料电池车造价较燃油车高,加上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尚未形成,导致氢燃料电池车推广应用困难。投放市场的氢燃料汽车总量不足,又导致已建加氢站负荷过低,无法维持加氢站正常运营,抑制了企业的投资建设加氢站意愿。

第五,建设用地方面。在《规划》拟建的147座加氢站选址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块、加油加气站用地23块、商业服务业用地36块、非建设用地5块、绿地6块、村庄建设用地34块、工业用地13块、居住用地1块、交通设施用地9块、公用设施用地10块、物流仓储用地1块、规划待定区4块、控规未覆盖区4块。因此,在产业发展初期,加快加氢站网点建设,需要有相应的用地政策支持。

氢能产业社会效益明显

《规划》强调,氢能作为具有巨大潜力的产业,对区域经济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按照新能源行业的情况,其对国民经济的带动系数可达1.8以上,将有力地促进广州市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规划》提出的氢能基础设施项目比较务实,具有显著的引导效应,为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多种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对引导广州市的氢能产业发展也将起到奠定基础的作用。

《规划》明确,氢能产业的发展可带动包括下游产业和服务业在内的一大批相关行业,促进当地的就业,有力促进区域城市化进程。根据开发经验和统计数据,结合本规划项目特点,预计《规划》实施至2030年可新增1000个工作岗位。同时,《规划》提出的氢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先进,对职工的素质要求较高,能够为广州市高素质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有利于促进本地及周边地区的文化、教育发展。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 0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