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无论是无害化、减量化,还是资源化,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60年来大体走过三个阶段。反思走过的路程,垃圾分类仍存四大病灶,模式亟待再造。
四大病灶成产业发展掣肘 垃圾分类模式亟待改造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今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已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列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工作。
要解决生活垃圾分类难题,关键是探索出适应中国国情的垃圾分类模式。回答好这个问题,需要从我国垃圾分类的历史变迁中,从国内外垃圾分类经验的比较研究中,从现实问题中寻找答案。
中国垃圾分类60年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据有关资料记载,早在1957年,北京市就率先提出“城区将分类收集垃圾”的构想,开创了中国垃圾分类的先河,也为世界贡献了垃圾分类的理念。从发展的角度看,60年来,中国垃圾分类大体走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以资源回收利用为目标导向的分类阶段。
这一阶段,从1957年开始到上世纪80年代供销社体系退出废旧物资回收市场结束。在这一时期,供销社体系主导的废旧物资回收,在客观上起到垃圾分类的作用。以“俭省节约,重复利用”为目标导向,将垃圾分为两大类,即能回收利用的一类和不能回收利用的一类。能回收利用的由供销社体系统一回收,称为废旧物资;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回收,称为生活垃圾。
由于当时社会物资短缺,“俭省节约,重复利用”观念深入人心,供销社体系在回收废旧物资时,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废旧物资交易费用对生活补贴补助作用还是明显的,公众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热情很高。那个时期,中国的垃圾中的一部分事实上成为了商品在交换和流通。
正是因为供销社体系所扮演的主体角色,以及其遍布城乡的网点布局,起到了很好的组织作用,也形成了废旧物资的回收网络,促使废旧物资回收和生活垃圾收运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两个网络并行运转,互相支撑,体系健全,在客观上起到了垃圾分类的作用。这一阶段,垃圾中的有害成分较少,废旧物资的资源属性显著,环境污染属性并不突出。
第二个阶段:以市场自由调节为主的垃圾分类阶段。
这一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中国从计划经济正式向市场经济转型、供销社体系退出废旧物资回收市场开始,到本世纪初国家开始建设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结束。随着流通领域的改革开放,物质条件的改善和自由市场的兴起,原有的统购统销体系退出历史舞台,废旧物资价格市场逐步放开,商品属性进一步强化。在转型过程中,一大批个体小商小贩和“拾荒者”开始进入到废旧物资回收领域,驻扎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自发形成了由分散于城中流动回收点和集中于城郊集散分拣点构成的垃圾分类体系。
小商小贩和“拾荒大军”逐渐成为废旧物资回收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市场调节的手段实现了垃圾分类的作用。但同时市场的逐利性使得这些商贩采取了选择性回收废旧物资的方式,在对回收来的废旧物资进行再分拣的过程中,把所谓“值钱”的废旧物资分出来,“不值钱”的要么低价出售给工业小作坊,要么随意丢弃,造成“垃圾围城”或又混到生活垃圾中。
应当说,这一阶段,政府“看得见的手”集中在对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关注上,废旧物资回收过度依赖市场“看不见的手”,使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与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出现脱节。原有的废旧物资体系和网络破裂,“两个网络”没有了相互支撑,虽然两网并行运转,但两网的内在联系已然割裂,两个体系之间开始出现不协调,自发形成的垃圾分类组织体系在市场自由调节下逐渐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