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光伏电站,对应的方法学是CMS-003-V01,但它主要适用于15MW及以下的光伏项目,对于我们和光伏电站业主来说,可能从经济效益讲,开发的价值不大。但是,如果未来该方法学进行修改,我们可以再进一步申报。
还有一种情况,因为15MW及以下的光伏项目,一年减排量也就大概一万多吨,现在做不划算。但若今后价格高了,比如每吨CCER的价格涨到三四十块钱了,那么对于这种项目,做CCER项目就有一定收益,那时,我们就可以再来申报小于15MW的分布式光伏。
谁来买碳减排指标?
碳减排指标最终购买者毫无疑问会是被各地发改委列为的控排企业,这些控排企业是支撑碳减排行业的基石,没有他们也就没有在座的光伏企业所获得的额外收益。
当然除了这些最终购买者,还有一些中介性的购买者,他们希望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再次以较高价格卖出去。这些中介性的购买者主要是有1、原来的CDM买家,或者原来CDM有关参与人投资的公司。2、中介性的买家如金融机构,其内部成立的碳资产部。第三类,有些最终用户在下面设立贸易公司或碳资产公司。
碳减排项目的开发时机?
一个还没有做CCER的光伏电站相当于原材料,使其在国家发改委备案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想当于把原材料变成了半成品,只有把CCER的碳指标签发出来才能变成成品。
目前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审定与核证指南中规定,要求一个项目在开始阶段就要考虑碳减排事宜,,如果我们现有的光伏电站已经拿到当地发改委的备案和环评批复、节能评估批复,并且项目已经准备开工了,就可以考虑碳减排项目申报。
光伏企业到国家发改委备案之后,就得开始测算发电量。按照现在的规定是从项目发电时就可以开始算减排量,但是这个规定可能要马上改,改成从项目在国家发改委备案之后才能开始算减排量,如果是改到了后者,那么我们为了保证在2017年初,能拿到第一笔碳指标,现在就是比较合适的申报时机。
适合做CCER的项目类型非常多,除了光伏之外,风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都可以做CCER。从经济学角度看,价格的高低取决于供需关系。当市场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当供给量小时,价格必然会提高;而供给量大时,必然价格会降低。
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光伏电站,对应的方法学是CMS-003-V01,但它主要适用于15MW及以下的光伏项目,对于我们和光伏电站业主来说,可能从经济效益讲,开发的价值不大。但是,如果未来该方法学进行修改,我们可以再进一步申报。
还有一种情况,因为15MW及以下的光伏项目,一年减排量也就大概一万多吨,现在做不划算。但若今后价格高了,比如每吨CCER的价格涨到三四十块钱了,那么对于这种项目,做CCER项目就有一定收益,那时,我们就可以再来申报小于15MW的分布式光伏。
谁来买碳减排指标?
碳减排指标最终购买者毫无疑问会是被各地发改委列为的控排企业,这些控排企业是支撑碳减排行业的基石,没有他们也就没有在座的光伏企业所获得的额外收益。
当然除了这些最终购买者,还有一些中介性的购买者,他们希望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再次以较高价格卖出去。这些中介性的购买者主要是有1、原来的CDM买家,或者原来CDM有关参与人投资的公司。2、中介性的买家如金融机构,其内部成立的碳资产部。第三类,有些最终用户在下面设立贸易公司或碳资产公司。
碳减排项目的开发时机?
一个还没有做CCER的光伏电站相当于原材料,使其在国家发改委备案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想当于把原材料变成了半成品,只有把CCER的碳指标签发出来才能变成成品。
目前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审定与核证指南中规定,要求一个项目在开始阶段就要考虑碳减排事宜,,如果我们现有的光伏电站已经拿到当地发改委的备案和环评批复、节能评估批复,并且项目已经准备开工了,就可以考虑碳减排项目申报。
光伏企业到国家发改委备案之后,就得开始测算发电量。按照现在的规定是从项目发电时就可以开始算减排量,但是这个规定可能要马上改,改成从项目在国家发改委备案之后才能开始算减排量,如果是改到了后者,那么我们为了保证在2017年初,能拿到第一笔碳指标,现在就是比较合适的申报时机。
适合做CCER的项目类型非常多,除了光伏之外,风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都可以做CCER。从经济学角度看,价格的高低取决于供需关系。当市场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当供给量小时,价格必然会提高;而供给量大时,必然价格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