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然而,仅就我国能源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而言,其建设进程相对较为缓慢,多方面尚存在不足之处,行业信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为解决这一问题,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以下简称《意见》),以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更好地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行业信用环境,本报邀请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意见》进行解读。
问:请简单介绍《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出台的背景。
答:能源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的重要经济命脉,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然而,一直以来,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不明晰,进度安排和职责分工也不明确,导致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速度较慢。
近年来,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开展,对违规失信行为展开治理,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为加快能源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进程,为行业发展营造更为规范、健全的信用环境,国家能源局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出台了这一文件,以营造良好行业信用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问:能源行业信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领域是如何确定的?
答:安全生产领域、工程建设领域、节能环保领域、交易领域、统计领域、企业管理领域既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也是能源行业失信问题较多、亟须加强信用建设的领域。
因此,《意见》将这6个领域划为开展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领域,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人才和资金支持等保障措施,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资金支撑,促进能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问:《意见》的重点任务是针对哪些发展短板设定的?
答:为满足我国现有能源行业市场主体对信用评价的需求以及行业监管的需要,《意见》提出,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指导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规范信用评价机构管理,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以缓解当前能源行业信用评价活动缺乏统一指导、不规范等问题。
6项任务基本都是依据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 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提出。
问:《意见》中不仅明确了“十三五”期间能源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目标,还对工作分阶段进行了部署。这一实施进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首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的规划期为2014~2020年,因此《实施意见》便也以2020年为限,将2020年之前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由于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因此计划用2016~2018年的3年时间建立和夯实基础,并逐步实现全面深入推进;2019~2020年,根据国家提出的最新要求和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形势继续进行巩固提升,以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