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规划提出,到2020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算上海上风电,这一地区的增量将占全国总增量的57%,远高于“十二五”时期的26%,同时,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在全国的占比也将提升至1/3。
反观“三北”地区,按照风电规划,新增装机仅3500万千瓦,且集中在弃风限电不严重的华北地区,包括河北、山东和山西等地,弃风限电较严重的东北三省和甘肃、新疆、宁夏等地则基本限制了增量。
风电规划还提出了集中与分散并重的开发原则,即在“三北”等风资源丰富地区有序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打造大风电基地,实现跨区并网输送;在中东部和南部等风资源贫瘠地区发展分布式风电项目,实现低压并网就地消纳。
因地制宜、就近消纳的逻辑是合理的,但业内人士表示,在实施过程中还要直面不少风险和挑战。
当前,随着风电技术的进步,6米/秒以下的风资源虽然具有开发的经济性,但是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地形复杂多样,选址难度大,工程建设和运维成本相对较高,对环保、水保和植被恢复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过去适用于“三北”地区的标准化开发模式需要作出变革。创新驱动将成为未来风电发展的关键词。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认为,不仅风电开发企业要有充分的技术准备,整机制造企业也不能再满足于组装机组,还要能根据不同场址条件设计不同机组,实现从卖设备到卖服务的转变。
此外,早在2013年,国家电网就发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向所有分布式电源提供免费入网服务。但这些年,分布式风电受技术和成本等因素影响,装机比例一直不高。可再生能源规划“积极支持中东部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政策出台后,分布式风电或将迎来重大拐点。由于其波动性和间歇性更甚于大型风电场,对电网安全运行的挑战将加剧,配电网智能化改造须加大力度。
从风电到能源系统,用整体的思维解决局部的问题
正如中医学非常重视人体本身的统一性、完整性及其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讲究从整体上来观察和研究人体的疾病一样,风电作为能源系统的组成部分,也不能脱离其他能源体系独立运转。解决风电消纳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从能源系统整体入手。
但目前,如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所言,我国能源系统仍是一个相互分割、各自为战的系统,能效低,对新能源系统的包容性较差。能源系统不协调,发展模式、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被认为是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能源系统优化、提高运行效率的重要保障。风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的特点,需要抽水蓄能、燃气发电等作为调峰电源,但我国灵活调峰电源的比重目前不足7%。
按照风电规划,“十三五”抽水蓄能将建成1700万千瓦、开工建设6000万千瓦,调峰气电将建成500万千瓦。同时,将加大燃煤电站灵活性改造力度,主要用于增加“三北”地区的调峰能力。
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要求在全国范围,以企业自愿、电网和发电企业双方约定的方式确定部分机组为可再生能源调峰。在履行正常调峰义务基础上,调峰机组优先调度,按照“谁调峰、谁受益”原则,建立激励机制,并将调峰情况纳入发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此举无疑将改善辅助服务的政策激励,为提高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提供了保障。
针对“三北”地区的大型风电基地,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要在充分挖掘本地风电消纳能力的基础上,借助已开工建设和明确规划的特高压跨省区输电通道,按照“多能互补、协调运行”的原则,在落实消纳市场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外送,扩大配置范围。预计到2020年,“三北”地区风电装机规模将达1.35 亿千瓦以上,其中本地消纳新增规模约3500万千瓦,利用跨省跨区通道消纳风电约4000万千瓦。
此外,风电规划对风电调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包括修订完善电力调度技术规范,提高风电功率预测精度,推动风电参与电力电量平衡,逐步缩减煤电发电计划,为风电预留充足的电量空间。事实上,2016年前11个月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已降至2005年以来最低水平,按照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火电去产能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