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公布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今年能源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也给今年风电发展定下基调。
根据《意见》,我国将围绕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着力解决弃风、弃光、弃水等突出问题,促进电源建设与消纳送出相协调,提高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我国将稳步发展风电,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
风电将保持稳定增长规模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大力发展以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全球共识。我国承诺,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30年达到20%左右。
据业内人士测算,按照目前不同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平均利用小时数计算,届时风电的并网装机规模至少要达到2.1亿千瓦。
然而要更好地实现上述指标,就必须保持合理的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正因如此,《意见》明确将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并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2500万千瓦。 在保证新增风电规模的同时,《意见》再次明确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作为我国“十三五”期间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
无独有偶,记者梳理中国风能协会近日发布的相关报告发现,2016年我国西北、华北、华东等六大区域的风电新增装机占比较2015年已经出现了明显变化。
华东、中南地区2016年新增风电装机占比分别较2015年分别增长了7%和4%。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北地区的风电新增装机占比已经由38%降至26%,降幅颇为明显。业内专家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中东部和南方地区低风速风场投资占比将有望进一步加大。
妥善解决产业顽疾
虽然我国风电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但业内人士坦言,目前仍存在着诸如弃风限电、补贴资金不足和发放不及时等问题,影响着未来五年的产业发展。
据国家能源局早前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弃风率虽较之以往有明显改善,但全年弃风电量仍达到497亿千瓦时,部分弃风较为严重的地区弃风率达到43%左右。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能源主管部门将调整能源结构作为主攻方向,有扶有控,针对行业顽疾开出一剂剂良方佳药,确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此次《意见》就明确指出,将重点解决弃风问题,严格控制弃风限电严重地区新增并网项目。
在此背景下,记者了解到,继去年我国建立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后,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结果 显示6省区为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红色预警区域,分别为: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新疆(含兵团)。这也就意味着上述省份将不得核准建设新的风电项目,并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弃风问题。
此外,针对日益扩大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3部委还联合发布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正式试行。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表示,目前先行试点绿证自愿认购交易,一方面可以补充财政补贴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绿色电力证书强制配额交易的证书核发、交易组织、资金监管等工作积累经验,为未来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交易奠定工作基础。 此观点与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不谋而合。在李琼慧看来,国外目前已有类似绿证资源交易制度,但以此作为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的主要途径短期存在一定难度。李琼慧认为,如果引导好,对于解决新能源补贴不足,确保新能源持续发展可以发挥较好作用。这对于破解当前新能源只能通过发电权交易,降电价实现大用户直供导致盈利水平过低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利用
目前,海上风电项目的经济性正在日益显现。今年1月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发布的相关数据报告显示,海上风电已经成为可再生能源领域中的一匹黑马,仅2016年就吸引到近300亿美元的投资,同比增长约40%,创历史纪录。
正因如此,各国对发展海上风电不再持观望态度。记者留意到,此次《意见》也再次明确,未来我国将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利用。
事实上,根据风能协会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54台,容量达到59万千瓦,同比增长64%。
截至2016年末,我国海上风电机组供应商共10家,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以上的机组制造商为上海电气、远景能源、华锐风电、金风科技这四家企业,海上风电机组装机量占海上风电装机总量的90.1%,上海电气以58.3%的占比拔得海上风电机组供应量头筹。
随着行业稳步发展,在取得成绩之余,海上风电存在的各种发展瓶颈也不容忽视。
“目前海上风电规模化应用条件初具,但还有海上机组技术与可靠性、海上风电场设计、海上风电工程等多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在早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我国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牵涉多个部门的海域征迁等方面的协调,环评和核准周期被拉长;其次,目前我国海上风电机组和安装船等设备虽自主能力进一步加强,但还是主要依赖进口,国产化程度相对较低;再次,就是居高不下的海上风电成本,目前我国近海风电项目投资成本仍为陆上风电的近2倍,从目前电价水平来看仍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最后,国内海上风电开发、设备制造、施工和运维等企业大多都是从陆上风电起家,部分企业仍沿用陆上风电的管理办法,而难以真正适应海上风电发展需要。
国家能源局早前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2020年前海上风电开工建设1000万千瓦,确保建成500万千瓦的目标。在业内专家看来,若想完成上述目标,除继续大力发展江苏、浙江和广东等沿海省份的海上风电之外,还需继续合理优化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探索上海、天津等省份的资源。与此同时,我国还需要大力推动在设备制造、建设施工、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创新以及相关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