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规划、环评、土地、林地、接网等审批收紧,逐渐成为各地控制风电发展的手段,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更加艰难。土地税收与补偿标准日益提高,部分省区要求项目业主自建或代建送出工程,增加了开发成本,影响了项目的经济性,“一些开发业主使用本企业生产的风电机组,影响了设备制造产业的公平竞争”,谢长军补充道。
除去以上因素,风电标杆电价下调速度加快让风电行业承受不小的压力。近年来,根据风电产业发展实际,国家实行陆上风电电价逐年退坡机制,过去三年,标杆电价下调三次,2018年以后的风电项目电价已经分别降至0.4、0.45、0.49和0.57元/千瓦时。曹志刚认为,随着装机容量的增大,“十三五”风电降补贴压力凸显,预计2018年以后电价会进一步下调,风电项目投资收益受到挤压。
困局何解?
从风电“十三五”规划来看,我国风电行业亟需保持持续增长势头,沉疴旧疾需要一剂猛药。从宏观层面来说,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何勇健建议,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制定公平有序的电力市场规则,启动现货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此外,还需完善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价格,合理补偿电力调峰成本,激发其他常规电源参与调峰的积极性。最后,还需打破省间壁垒,用市场机制化解能源送、受方利益矛盾,充分发挥跨省跨区联网输电通道的调峰作用。
提高风电消纳比例是困局破解的重中之重,需要调整新能源开发布局,暂停“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将开发中心向中东南部地区转移。2020年,“三北”风电占比将从目前的77%降低至64%,中东南部地区新增规模占全国增量的60%以上。谢长军提议,在国家层面需继续严格落实“最低保障性利用小时”政策和“红色预警机制”,严控“三北”地区,特别是限电严重的甘肃、新疆、蒙东、吉林、黑龙江等省区的风电发展,防止限电问题愈演愈烈。
有业内人士不满地说到:“在地方政府层面要纠正GDP至上的错误观念,限电严重地区坚决不上项目;一些已经存在限电或者出现限电抬头趋势的地区(例如山西北部、河北北部、陕西北部、云南西部),要避免局部地区大规模上项目,在年度开发计划中引导省内分散开发。在电网层面,要加快外送通道建设,提升风电跨区域送电比例。”
除了政策猛药,破解弃风难题还需寻找盘活全国风电生产、输送与消纳的“活棋”。面对弃风限电困局,中国风电企业“上山、下海、进军低风速和走出去”,使出浑身解数不断开拓“蓝海”市场寻找出路。
何勇健认为,击破弃风限电困局应该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通过实施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微电网示范项目等,加强热、电、冷、气等能源生产耦合集成和互补利用,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此外,还需破除地方及行业壁垒,促进跨省跨区外送,优先利用存量跨省跨区送电通道的输电能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的调峰作用。